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请选择: 国标首页 | 标准动态 | 标准公告 | 标准&商品 | WTO/TBT | 质量认证 | 标准论坛 | BBS  English
您现在的位置: ChinaGB标准频道 >> 标准·生活 >> 低碳·标准 >> 时政动态 >> 正文
电监会:电力持证企业市场退出行为将“有规可依”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低碳网    点击数:450    更新时间:2012/9/7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电监会于9月5日发布了《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完善了电力市场准入、退出制度,使持证企业市场退出行为“有规可依”。
  据中新网能源频道了解,电监会对市场退出工作高度重视,从2011年底就针对市场退出规则和程序开展了研究。今年以来,电监会资质管理中心加强了对退出电力市场相关问题的研究,通过系统梳理总结持证人退出电力市场的情况,结合调研制定了《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
  《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电力监管条例》、《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定,针对持证企业不能持续保持法定的许可条件、丧失从事许可事项活动能力、主动申请停业歇业,以及电力业务许可被撤销撤回、许可证被吊销等各种情形,明确了企业退出电力市场、办理许可证注销手续的程序和具体要求。
  《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电力市场准入、退出制度,使持证企业市场退出行为“有规可依”。

文章录入:user5    责任编辑:user5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网站介绍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专题栏目
    · 闪联标准晋级国际标准  · 高清标准战升级
    · 中外标准对垒刀片服务器  · 文档格式标准之争
    · 手机电视的标准之争  · 数字电视
    · 中国的3G之路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