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请选择: 国标首页 | 标准动态 | 标准公告 | 标准&商品 | WTO/TBT | 质量认证 | 标准论坛 | BBS  English
您现在的位置: ChinaGB标准频道 >> 标准·生活 >> 低碳·标准 >> 时政动态 >> 正文
重庆环保局规定遇突发事件官方微博1小时内发声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低碳网    点击数:491    更新时间:2012/9/7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9月4日,市环保局印发《重庆市环保系统政务微博暂行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称灾害性、突发性环境事件,环保系统的官方微博必须确保1小时内权威发声。据悉,该《办法》也是全国环保系统首个政务微博管理办法。
  《办法》明确要求,环保政务微博在重大环境事件、突发事件、敏感问题、环境热点和难点等舆论引导中,第一时间准确发声。特别针对灾害性、突发性事件做到1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据了解,自2011年6月1日重庆环保政务微博正式开通以来,重庆市38个区县环保局先后开通政务微博。一年多时间,重庆环保微博已妥善应对处置了江津区3533印染服装总厂工人中毒气死亡事故、四川涪江锰污染事件、“7.25”长江江面油污染事件等3起突发环境事件。据统计显示,市环保局政务微博已发布信息9000余条,关注人数达33.5万余人。目前,微博办理群众投诉与咨询近600件,网民转发、评论近4万次,有效推动了环保和创模工作。市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数据显示,重庆创模公众知晓率达90.1%、满意率达81.4%。

文章录入:user5    责任编辑:user5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网站介绍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专题栏目
    · 闪联标准晋级国际标准  · 高清标准战升级
    · 中外标准对垒刀片服务器  · 文档格式标准之争
    · 手机电视的标准之争  · 数字电视
    · 中国的3G之路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