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山西省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试行)》将对进一步规范全省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行社品牌化、专业化、规范化发展,不断提升旅行社服务质量起到积极作用。
山西省旅行社等级划分和评定有了统一标准。旅行社自查自评、评委现场查验、每年复核监管等程序都有了明确的评分标准。
记者从山西省旅游局获悉,《山西省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试行)》已经发布,将对进一步规范全省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行社品牌化、专业化、规范化发展,不断提升旅行社服务质量起到积极作用。
山西省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评定标准》加大了对旅行社的奖励力度。取得等级的旅行社,可在宣传招徕、资料印制、相关活动中使用等级标志,并可优先申报出境、赴台游组团资质,优先承接山西省公务外包活动,优先申报各级政府设定的旅游奖励的权利。
《评定标准》规定,省、市旅游主管部门成立旅行社品质等级划分与评定委员会,省委员会统筹负责全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工作,制订等级评定的实施办法、检查细则和检查员的选择、确定、派遣。市委员会负责本地区旅行社品质评定的具体实施。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省旅游局行业管理处,负责日常工作。
按照《评定标准》,评分满分为200分,达到180分以上的为5A旅行社,4A、3A、2A、1A旅行社的分数分别为160分以上、140分以上、120分以上和100分以上。企业规模、企业管理、服务项目、营销推广、服务质量和品牌形象等都会影响旅行社的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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