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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标准化现状、问题与对策
作者:陈红金、何乐琴、汪刚    文章来源:《中国标准化》月刊    点击数:694    更新时间:2007/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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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发展现状

    建国以来,浙江省农业标准化历程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起步阶段。从解放初到20世纪70年代末期,为适应计划经济条件下统一农产品质量和满足统购统销的需要,侧重于从种子种苗和少数统购产品的质量标准,起到了“抓两头,打基础”的效果。第二阶段是推进阶段。从20世纪70年代末到90年代中期,为切实解决温饱问题,注重产量的增长,积极推行粮田建设、农作物模式化栽培石方施肥技术等生产标准化措施,促进了农业生产发展,加快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了农业发展水平。第三阶段是全面发展阶段。20世纪90年代末,浙江省提出大力发展效益农业。我国加入了WTO,农业的发展理念和竞争格局发生了实质性变化。围绕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育农业名牌产品,制定各类农产品标准和技术规范,使农业标准实施领域和覆盖面日趋拓宽。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完善,浙江省农业的标准化水平稳步提高。
   
  1.农业标准化体系不断完善
    到“十五”期末,全省共制定各类农业标准(规范)2600多项,其中省级农业地方标准350余项,涉及种
植业、养殖业、加工业等农业生产的各个领域和环节,转化了一大批农业科技成果,初步构建了一套涉及农
业产前、产中、产后,既符合实际,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接轨,又具有浙江省特色的地方农业标准体系框架。
    2.标准化生产规模日益扩大
    采取“重点突破、典型引路、由简到繁、逐步推广”的方法,逐步建立起覆盖市、县、乡对的推广网络,建立一支以农业技术推广部门为主力军的推广队伍。全省已建立各类农业标准化示范区945个,推广示范面积667.9万亩,推广农户数170万户,带动农业增收近40亿元,同时还建立了一批高质量的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基地,到2006年底,全省通过认定的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2144个,种植面积726万亩。
   
  3.标准化推广机制逐步建立
    政府推动、部门引导、市场主体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农业标准化推广实施机制逐步建立。各地、各部门均建立了相应的农业标准化生产推广实施机构,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逐渐成为实施标准的主体。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等一头连着市场,一头连着生产基地和农户,实现了自律与他律的结合,突破了标准实施到位难的问题,抓住一个能够带动一大片。全省产业化经营组织达8764个,是五年前的4.4倍,联结基地1984万亩。有省以上骨干农业龙头企业174个,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3310个(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2413个),一大批农业标准通过龙头企业、合作社的带动,走入千家万户。

  4.农业产业层次进一步提升
    标准的实施和应用,规范了农业生产与加工,拉长了产业链,促进了先进技术与生产的结合,使农业产业在较高层次上得到了发展,推动了农业品牌战略的实施。目前,52个农产品被列为原产地标记产品,15个农产品纳入原产地域保护产品名单,215个农产品被认定为浙江名牌产品,194个农产品商标被认定为省著名商标。同时,1650个产品通过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近600个产品通过绿色食品认证。
   
  5.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测体系逐步健全
    农业检验检测资源进一步优化,能力不断提升。全省已建省、部级以上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10家,地市级检测机构40余家,初步形成以省级质检机构为龙头、市级质检机构为中心、县级质检机构为骨干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络,为农业标准实施的监督提供了保障。
   
  二主要问题

    经过近十年发展,全省农业标准化取得长足进展。但是,离现代农业发展还有较大差距,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认识不到位
    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造就了广大的农民一个根深蒂固的思想观念,那就是祖祖辈辈种了几百年地,没有标准也种田,而且自己还觉得相当不错。尽管传统的经验生产与标准化的科学生产相比,在产量上、品质上和效益上都有很大的差距,但一家一户的生产模式,很难显现出标准化的成效,影响广大农民自觉参与标准化的程度。同时,在管理层面上,有的对标准化的认识还仅仅停留在制定标准上,重标准制定,轻推广实施;有的面对千家万户的农民和千差万别的产业,觉得推广标准难度大,感到无所适从;有的把标准实施仅仅看成是农民的事,工作不主动,引导不得力,影响标准实施效果。
   
  2.标准体系不合理
    从数量上看,从“八五”末的126项增长到“十五”末的2600多项,增加二十多倍;从内容上看,涵盖了
种植业、养殖业从产前、产中、产后的各个环境,农业标准从不成体系到体系较为健全。但从目前体系构成看,内容相近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市县农业标准规范并存的现象普遍存在,而且在一些危害因素和关键参数上还各不相同,甚至互相矛盾,让生产者、加工者、销售者及消费者难以选择与遵循,无所适从。从要求上看,部分市县农业标准规范的内容明显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要求,一些标准制定前定向技术指标的研究和验证未能引起重视,存在一级抄一级的现象。同时,作为当前农业标准主要实施主体之一的农业企业、合作经济组织,他们制定更符合其生产实际的企业标准的数量却很少。

  3.标准实施不普及
    制定标准的目的就是要应用,但实际工作中大多数标准只起到了技术贮备的作用。很多标准在制定的时候,领导、专家和学者从学术的层面非常重视,但一旦发布,就很少有人去主动关心标准的实施、推广和培训了。形成的结局是一方面标准在制定时过于强调其形式和特殊性,脱节于农业技术推广和科学技术知识的普及,特别是标准出版机构把标准纳入版权,严重制约和限制了标准的发行与推广应用;另一方面长期以来千家万户的生产模式,也制约了标准的推广实施。据测算,目前浙江省农产品按标准组织生产、加工的比例不到30%,而生产、加工全过程严格按标准实施的比例则更小。目前,标准化示范基地和示范区建设是农业标准实施、示范推广的主要形式,但到2006年底,全省有一定规模的省级以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示范基地还不到300个。
   
  4.国际采标率不高
    中国的入世,加剧了国际采标问题,显得更加突出。WTO框架下的SPS(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协定)和TBT(技术性贸易措施协定)认可的农业和农产食品国际贸易遵循的标准有三个,一个是FAO(联合国粮农组织)和 WHO(世界卫生组织)联合组建的政府间 CAC(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一个是OIE(国际兽医局,亦称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标准,再一个就是IPPC(国际植物保护公约)标准。而在这三个制定农业和农产品的国际标准的国际组织当中,我国在采标程序、技术合作和信息交流等领域尚未建立有效的机制。一些国际标准,尚未真正进入实质性的转化、采用阶段。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国际采标率,离我国人世承诺还有比较大的差距,地方标准采标的差距更大,任务更艰巨。与此同时,国际采标率低也是制约农产品出口和出现国际贸易纠纷不断的一个重要原因。
   
  5.农业标准化人才缺乏
    应当说,农业标准化工作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基础性工作,但目前尚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和社会认可。在农业标准制修订方面,技术贮备严重不足,也是一个突出问题。既无专门的标准制修订队伍与人员,也无农业标准方面的专业研究机构和科研人员,造成科技成果和科技人员支撑力度不足。随着科技进步和产业发展,一些标准的修订工作没有专门的力量和人员进行跟踪、评价和提出建议,特别是对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缺乏主动的、有目的、有计划的分析、研究、引进、采纳和转化。
       
  三、发展对策

  农业标准化包括标准的制定、发布、实施和监督的全过程,其重要意义是改进产品、过程和服务的适用性,防止贸易壁垒,开拓国内外市场,促进技术合作。从浙江省实际和面临的形势综合考虑,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完善农业标准体系,提高标准质量
  根据浙江省目前现有的农业标准不统一、质量不高的实际情况,加大标准清理力度,废止一批与国家、行业标准相重复的地方标准,修订一批质量不高的地方标准,统筹规划,组织制定和完善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在内的农业标准体系。在制修订地方标准的过程中,不仅要考虑其是否能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还要通过各种信息渠道搜集、采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及有关出口国家的技术法规;不仅要考虑浙江省的实际情况,也要广泛吸收先进农业技术及农副产品加工、包装、贮运等符合国际贸易需要的标准;不仅要注重标准的可操作性,更要注重标准验证。同时,要吸收骨干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重点出口企业、省级产业协会参与地方标准的制修订,指导和鼓励龙头企业、协会、合作社制定企业标准。要坚持与时俱进,紧随时代步伐,跟上产业发展,围绕产品开发的需要,加快标准的制定,使标准化为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业开发服务。

  2.构建标准推广网络,加快标准实施
  制定农业标准本身不是目的,其目的是为了能够在农业生产中得以实施,标准只有通过实施才能发挥作用,才能转化为生产力。
  (1)要在宣传与培训上下功夫,切实增强农业标准化意识
  把提高广大农技人员、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标准化意识、质量意识,作为推进标准化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把标准化的理念融入到新品种选育、农业生产和产后处理的技术研究开发中,倡导技术成果的标准化,使先进适用技术通过标准的形式进行推广应用。把标准化知识列入各级培训计划,作为农技人员知识更新,绿证培训、新型农民培训J光工程的重要内容,提高农技人员和广大生产者掌握和运用标准的能力。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利用会议、展销等活动以及印发资料、咨询、培训等途径,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加大标准化有关政策、法规、标准、技术的宣传,形成全社会参与、关心、支持农业标准化的工作氛围。
   
  (2)要在发挥民间组织作用上下功夫,加快培育农业标准实施主体
  围绕培育农业支柱产业和主导产业,坚持推广实施标准与推进产业化经营相结合,建立多层次、广覆盖、重实效的推广实施网络。要积极培育民间自律性标准化组织。充分利用专业协会、合作社等组织优势,将之培育成推广标准化的主体。省级产业协会、省部级龙头企业、省级示范性专业合作组织要带好头,率先成为推行标准化生产管理的“领头雁”。要充分发挥技术推广部门主力军作用。各级农业部门主动承担标准推广责任,通过培训与示范,指导农民按标准要求进行生产和管理,提高生产经营的标准化水平。要积极探索标准推广新模式。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等一头连着市场,一头连着生产基地和农户,在推进标准化中有着独特的地位,抓住一个将会牵动一片。要依托其带动作用,推动种植、养殖和加工过程的标准推广,实现自律与他律的有机结合。
   
   (3) 要在实施对象和生产过程控制上下功夫,加大标准实施力度
  要结合当地实际,围绕优势农产品与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加大农业标准实施力度。突出重点产业,对有影响的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出口创汇产业,务必要抓好标准实施。突出各类农产品商品化生产基地,把农业标准的推广与优质高效农产品基地、出口农产品基地、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高新技术示范园区建设紧密衔接,做到基地建到哪里,标准就实施到哪里,形成基地建设与标准应用相互促进的互动机制。突出标准实施主体的应用能力,针对生产者科学文化素质相对较低、应用标准观念滞后等情况,十分注意简化标准内容,把标准转化成通俗易懂的“语言”,使农民一看就懂、一学就会,成为指导生产的“明白纸”。要突出推行“五个一”标准实施模式,按照“执行一个标准、确定一个主体、培育一个品牌、制作一张生产模式图、建立一份生产档案”的要求,加快农业标准化实施步伐。
      
  (4)要在政策上下功夫,建立标准推广应用的长效机制
    制定配套的产业政策鼓励和合理的利益趋动机制支持农业标准化发展,对于真正实施农业标准化或农业标准化水平较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实施优惠经济政策,激励支持其发展,对个体农业生产者则采取现场生产指导、定期培训、保质限量收购等方式帮助其发展,从而加快标准的贯彻实施。
   
  3.加强监督管理,建立高效运作机制
    积极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和加工,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和灌溉、养殖用水。加快推广先进的动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品种,完善田间生产档案制度和农业投人品票据索证制度,实现农产品生产全过程的监控。要积极发挥监测体系在标准化中的监督作用,进一步提高农产品检验检测的能力,强化执法监督力度。
   
  (1)完善农产品监测体系建设
    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协调一致,技术先进,科学合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监测机构,重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络建设。要以现有的机构为依托,整合资源,逐步建立起以省农产品、畜产品质检机构为龙头,市级农产品质检机构为骨干,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为基础的具备对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监控能力的监测体系。省级要按照国内一流的目标,建立技术含量比较高,检测参数比较齐全的机构,重点开展系统检测;市级要立足当地,重点开展常规定量检测;县级要建立机动性强,贴近农村、贴近市场,就地就近快速检测的机构,重点开展速测;基地和市场要根据市场准入的要求,建立具备相应的检测手段和能力的机构,重点开展农产品质量监测。
   
  (2)突出农业投入品的管理
    严格执行《浙江省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办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坚决杜绝使用禁用、淘汰农业生产资料或超剂量使用药物的行为。要组织开展农药、兽药等投人品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使用违禁投入品和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行为,净化投入品市场。加强饲料和兽药市场准人管理,建立农药销售档案管理制度。
   
  (3)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控系统建设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电子监控系统,构建农产品安全信息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形成系统互联的监测网络。
   
  4.构建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环境
    (1)完善农业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
    收集、整理和发布国内外农业标准化信息,维护更新国际、国内农产品标准,技术法规、合格评定程序的数据库。完善农业地方标准网建设,实现与“农民信箱”、“浙江农网”、“农技110”以及各农业行业主管部
门门户网站和茶叶、水果、竹制品等特色主导产业等相关信息服务平台的对接,建设成功能齐全的农业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为全省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企业提供标准化信息服务。
   
  (2)加快农业标准化队伍建设
    农业标准化工作是一项技术含量很高的工作,它需要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这些人员需要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要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要有严谨的工作态度,要有敢于创新的勇气。进一步改善标准化工作队伍结构,重点培训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和农业管理干部,形成一支既有标准化专业知识,又懂农业生产、管理技术的农业标准化专业技术队伍和农业标准化推广实施的骨干力量。注重从农民中培养农业标准化工作的积极分子和带头人,不断适应农业标准化发展的需要。
 
  (3)拓宽农业标准化信息交流渠道
    充分利用农业标准信息服务网络资源,实时跟踪浙江省农产品主要出口国家和地区的农业标准最新信息,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农业龙头企业和出口加工企业实时提供农业标准化动态信息。
   
  (4)探索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
  以欧美、日等发达国家相关农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为重点,加强水产品、茶叶、蔬菜、水果、食用菌、蜂
产品、中药材等重点出口农产品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专题研究,鼓励广大生产企业、农户积极运用研究成果,指导农业生产。推动农产品特别是出日农产品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提高出日农产品加工企业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能力,增强浙江省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扩大农产品出口。

  (作者单位:陈红金,浙江省土肥站;何乐琴,浙江省农业厅;汪刚,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文章录入:Chinagb    责任编辑:China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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