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办函[2012]115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防治污染,我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火电厂除尘工程技术规范》。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2年11月30日前反馈我部或编制单位。
联系人: 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姜宏
电话:(010)66556220
传真:(010)66556218
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100035
联系人:北京市环境科学技术研究院 闫静
电话:(010)68338042 13651335953
传真:(010)68338042
电子邮箱:jyan7209@yahoo.com
地址: 北京市北营房中街59号100037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火电厂除尘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3、 《火电厂除尘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2年10月10日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浙江大学(国家环境保护燃煤大气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
中钢集团天澄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环境保护工业烟气控制工程技术中心)
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
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
华东电力设计院
西北电力设计院
东北电力设计院
中南电力设计院
西南电力设计院
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大唐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华电工程有限公司
大唐国际北京高井热电厂
华能北京热电有限责任有限公司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公司
国电泰州发电有限公司
华能德州电厂
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漳州后石电厂
华电新乡电厂
中电投蒙东集团公司
江苏省电力设计院
安徽省电力设计院
江苏新中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江苏科林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天源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新世纪江南环保有限公司
上海绿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天蓝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部总量司、污防司、环评司、科技司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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