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土壤环境保护法规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京召开,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主持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李干杰指出,必须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土壤环境保护立法的重要意义。土壤是“生命之基,万物之母”,土壤环境质量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近年来,土壤污染已成为公众关注的重大问题,土壤环境保护立法刻不容缓。加快推进土壤环境保护立法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也是实现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的根本保障;是有效遏制土壤污染的必然要求,对保护有限的土地资源、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落实政府、部门、企业和社会各方责任的客观需要,有利于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的良好局面。
李干杰强调,必须科学确立土壤环境保护立法的工作思路。作为土壤环境保护领域最基本、最重要的法律,土壤环境保护法应是在充分认识我国国情尤其是我国土壤环境状况的基础上,在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理念指导下制定的一部新的法律。目前,开展土壤环境保护立法的条件已经具备,必须从实际出发,充分利用现有研究成果和工作基础,坚持“保护优先、防治结合、风险管控、确保安全”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找准法律定位及其基本内涵,突出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的严格保护、土壤污染物来源控制、受污染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4个方面的重点内容。
李干杰要求,要协力推进土壤环境保护法的起草工作。土壤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土壤环境保护方面的专门法律,法规起草是最重要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加快推进土壤环境保护法起草工作,各部门和相关参与人员要高度重视、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深入调研和科学论证、按计划稳步推进,确保完成一部高水平、高质量的土壤环境保护法。
环境保护部生态司有关负责人宣读了关于成立土壤环境保护法规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和专家组的通知,有关单位和专家组汇报了土壤环境保护法规起草工作进展、土壤环境保护法规起草工作方案和法律框架。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部、卫生部等土壤环境保护法规起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专家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