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在广州市召开了合同能源管理政策宣贯暨经验交流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分析节能服务产业工作情况,宣贯财税扶持政策,对下步工作作出部署。会议由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副司长谢极主持,环资司司长何炳光、财政部经建司能源处调研员查艾军、税务总局所得税司企业所得税一处副处长宋哲分别作了讲话。
何炳光同志在讲话中指出,自从1998年我国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以来,整个产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产业政策体系逐步完善,产业规模迅速壮大,产业外部环境明显改善,服务模式创新实现突破。总体上看,我国节能服务产业取得良好发展,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必须充分重视,切实加以解决。总结发展节能服务产业工作,主要有四点经验:一是社会认知是基础;二是政策引导是关键;三是技术资金是根本;四是强化监管是保障。 何炳光同志强调,“十二五”节能减排任务异常艰巨,要加大措施,在发展节能服务产业工作上努力做到三个转变:一是政策取向由单一支持项目向培育节能服务市场转变,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政策,增加节能服务市场需求;二是服务领域由以工业为主向工业、建筑和交通等多领域转变,不断扩大节能服务范围;三是发展定位由市场化机制向战略性新兴产业转变,通过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辐射带动相关产业,做大做强节能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
何炳光同志要求,各地方和有关部门应紧紧围绕完成节能约束性目标,加快实现“三个转变”,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为动力,以增强节能服务公司科技创新和融资能力为重点,全面落实扶持政策,强化规范监管,壮大产业发展规模,形成重要的新兴产业,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为节能减排提供坚实的产业支撑,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部分地方节能管部门、节能服务公司、合同能源管理业主单位和金融机构代表作了典型经验交流发言。会议期间,借助广州绿色创新展平台,还组织节能服务公司与参加商务部“百城千店”节能活动的用能单位进行了项目对接交流;税务总局召集部分地方税务部门的与会代表就细化落实节能服务产业所得税政策,进行了座谈研讨。会议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来自各省(市、区)、计划单列市节能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税务部门,金融机构,以及节能服务公司和重点用能单位、商贸流通企业的代表共400余人参加了会议。与会代表普遍反映,会议开得很务实,内容丰富,政策解读深入,典型经验借鉴意义较强,必将有力推动我国节能服务产业更好更快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