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系统总结2012年各地标准化工作,广泛征求2013年标准化工作建议和意见,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并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总结报告。围绕《标准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2年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报告、《2012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等重要文件的落实情况,全面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成绩、经验做法以及存在的不足。围绕标准化工作在新时期如何更好地发挥作用,各方面如何更好地制定实施标准化战略,提出明年工作思路。围绕当前制约标准化工作的突出问题,如何更好地实施系统管理等方面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
(二)情况统计。认真完成《地方标准制修订统计表》、《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统计表》、《企业标准备案统计表》、《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统计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支持标准化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5)。
二、报送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总结报告请于2012年11月28日前以电子文件形式报送国家标准委服务业标准部。
(二)情况统计表请于2012年12月20日前以电子文件形式报送国家标准委服务业标准部。 联 系 人:刘华岭、陈伟亮 联系电话:(010)82262914、82262610 电子信箱:chenwl@sac.gov.cn
国家标准委办公室 2012年11月23日
附件1:地方标准制修订统计表.docx
附件2: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统计表.docx
附件3:企业标准备案统计表.docx
附件4: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统计表.docx
附件5: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支持标准化工作情况统计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