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今天起,五个药品流通行业标准《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评估指标》、《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规范》、《药品流通企业诚信经营准则》、《药品流通行业职业经理人标准》、《药品流通企业通用岗位设置规范》将正式实施。
这五项药品流通行业标准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药品流通行业的首批标准,是填补了我国药品流通行业标准的空白。其中,最大的变化是连锁药店和药品流通企业的分级制度。
根据2012年的调查统计,我国现在一共有46万家零售药店,此次颁布的《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规范》中,明确将我国所有的药店分成了A、AA、AAA三个级别。其中,AAA级最高,A级最低。不同等级药店的区别主要表现在营业面积、经营药品品规数量、药品品种覆盖疾病种类以及专业人员配备和药品供应能力等核心指标。
比如,AAA级药店营业面积不得小于100平方米、经营药品品规数量不得少于3000个,而且还要保证24小时的药品供应等。对于AA级和A级药店,要求依次降低。值得一提的是,作为国际连锁药店的通用规范,消费者用药状况档案,也首次引入了我国的标准,三个等级的药店都要求建立有效的消费者药历。
业内人士指出,药店分级一方面有利于促成规模化药品零售企业市场主导地位的形成。但是另一方面也要注意实施过程的可操作性。同时药店还要考虑消费者购药是否方便,并规划好三个级别的分布,加强软硬件设施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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