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办函[2012]147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提高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管理信息化水平,规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编码要求,我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编码规范》。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13年1月4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李晓弢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5
传真:(010)66556213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朱静
联系电话:(010)84916165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编码规范》(征求意见稿)
3、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编码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2年12月17日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卫星环境应用中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信息中心
(部内征求意见单位:办公厅、总量司、环评司、监测司、污防司、环监局、应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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