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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发酵类制药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标准网    点击数:1753    更新时间:201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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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办函[2012]148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防治污染,我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发酵类制药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3年1月10日前反馈我部或编制单位。

  联系人: 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姜宏

  电话:(010)66556220

  传真:(010)66556218

  地址: 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100035)

  联系人: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王睿 刘平

  电话:(010)62210466

  电子邮箱: kjzxpj@163.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红联南村54号 (100082)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 发酵类制药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3、 发酵类制药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2年12月19日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

  中国生化制药工业协会

  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

  中国中药协会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国家环境保护制药废水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

  国家环境保护工业废水污染控制工程技术(北京)中心

  国家环境保护水污染控制工程技术(浙江)中心

  国家环境保护村镇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建设工程技术中心

  国家环境保护有机化工废水处理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

  国家环境保护膜生物反应器与污水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

  国家环境保护特种膜工程技术中心

  国家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沈阳)中心

  国家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重庆)中心

  上海医药设计院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第四设计院工业所

  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

  哈尔滨工业大学市政环境工程学院

  华东理工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南京大学环境学院

  中国药科大学

  东北制药总厂

  哈尔滨制药集团总厂

  山东鲁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明治鲁抗医药有限公司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东风药业

  张家口制药集团

  张家口吉斯特制药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圣雪制药集团

  石家庄华曙有限公司

  华北制药华胜公司

  华北制药华栾公司

  华北制药维尔康公司

  罗氏(上海)维生素有限公司

  河北威可达药业有限公司

  河北维生药业有限公司

  石家庄制药集团中润有限公司

  山东菱花味精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部污防司、总量司、环评司、科技司内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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