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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可建议邮政业标准立项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浙江省标准信息与质量安全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点击数:126    更新时间:20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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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邮政业标准实行立项公开征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提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立项建议。全国邮政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每年9月30日前受理下一年度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立项建议。

  国家标准查询网(http://www.spsp.gov.cn/)邮政业标准实行立项公开征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提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立项建议。全国邮政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每年9月30日前受理下一年度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立项建议。

  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邮政业标准化管理办法》明确,邮政业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其中,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又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一经批准发布,必须贯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和服务,禁止生产、销售和提供。

  邮政业技术与服务要求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鼓励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制定更为严格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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