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广东律师庞琨将铁道部起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理由为铁道部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的职责,拒绝公开“西藏冰川5100矿泉水”在车站内发放的依据。
2012年12月9日,有网友在网上实名举报动车特供水“西藏冰川矿泉水5100”的价格被打入动车车票内,而且该水在车站可以凭票领,但上车后就只能花10块钱买了。12月13日,庞琨律师向铁道部邮申请公开广深铁路中广州到深圳的动车火车票价的定价依据和票价构成,以及该票价是否包含有“西藏冰川5100矿泉水”的购买价格。
2013年1月5日,庞律师收到了铁道部的信息公开回复。回复中告知了庞律师广深铁路动车组定价依据及价格,同时也明确表示广深铁路动车价格并不包含该矿泉水的价格。然而对于庞律师的问题“如果动车火车票价中不包含‘西藏冰川矿泉水5100’的价格,则为何该矿泉水可以在广州车站内发放?”铁道部则以不属于政府信息为由而拒绝公开。
庞琨认为铁道部对于自己最为关心的问题采取了回避的态度,并未告知“西藏冰川矿泉水5100”进入车站的依据。
据悉,这已经是铁道部2013年以来因信息不公开而被起诉的第二起案件。2013年1月7日,北京律师董正伟因申请12306网站信息公开行政复议遭铁道部驳回后,将铁道部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诉铁道部侵犯自己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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