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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征求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和简化医疗器械重新注册申报资料规定意见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1207    更新时间:201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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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鼓励医疗器械的研究与创新,推进医疗器械注册审评审批机制改革,提高医疗器械注册审评审批效率,促进自主创新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我局组织起草了《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关于简化医疗器械重新注册申报资料的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3年3月31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电子邮件:ylqxzc@sina.cn。发送邮件时,请务必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医疗器械相关文件的反馈意见”。

  信函: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楼,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管司,邮编:100053。


  附件:1.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试行)(征求意见稿)

     2.关于简化医疗器械重新注册申报资料的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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