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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举措强化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549    更新时间:201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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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药品安全监管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措并举,扎实开展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一是推进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创建。指导区县制定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标准和评价办法,建立药监部门主导、卫生部门协助、医疗机构配合、社会公众参与的评价模式,按照总体设计、逐步推进的原则,先试点再推广,不断提高医疗机构药房的整体水平。

  二是强化医疗机构药品质量日常监督。对医疗机构实施全覆盖检查,监督医疗机构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调配和使用行为,督促医疗机构药品购进渠道规范,仓储养护到位,调配使用合规。加大医疗机构药品监督抽验力度,及时消除医疗机构药品安全隐患。

  三是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在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点,落实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和处置制度,落实人员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对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进行评价,分析医疗机构药品安全风险,制定有效措施加以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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