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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1675 更新时间:2005/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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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蔬菜中硝酸盐高含量已经成为影响食品安全的重要原因之一。过量硝酸盐不仅给人类环境带来污染,更重要的是通过食物链富集而给人体健康带来危害。硝酸盐本身并没有毒,但在人的口腔和胃肠中会在细菌的作用下还原为亚硝酸盐。当食品中亚硝酸盐大量聚集则可能引起中毒,长期摄入,可诱发消化道系统癌变,如胃癌、肠癌。因此,我国制定了《蔬菜中硝酸盐限量》国家标准。标准号GB19338-2003;批准日期2003年10月9日;实施日期2004年5月1日。 不同蔬菜硝酸盐含量不同,蔬菜品种又很多,全国不同地方的品种又有差异,所以蔬菜硝酸盐的限量标准按蔬菜的类别进行制定。力求使标准有科学性、适用性、可操作性,以达到规范市场,鼓励安全生产的目的。该标准硝酸盐指标限量的制订,是以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粮农组织(WHO/FAO)的日允许摄入量(ADI值)为依据,参考我国现有的蔬菜中硝酸盐含量实际水平和每天摄入量水平,在充分考虑到我国国情的情况下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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