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化妆品安全,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开拓创新,强化质量体系建设,加强科普宣传教育和自身建设,稳步推进化妆品监管。
一是开展质量受权人试点,推动质量管理水平提升。在漳州选择4家质量管理体系较完善、管理人员素质较好、管理水平较高的生产企业为对象,开展质量受权人试点工作。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试点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特邀化妆品行业质量管理专业人士进行培训讲座,详细讲解质量受权人的概念与内涵、试点制度主要内容、目的意义、具体职责等。
二是强化监管体系建设,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制订并出台《福建省化妆品质量安全责任人约谈制度(试行)》,强化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企业合法、诚信生产经营。建立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检查员库,进一步规范对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行为、工作程序和管理措施。以优化工作流程、提高监管效能为重点,转变职能,探索研究审批制度改革,下发审核权限,原则上对卫生许可证两年复核委托设区市局实施,同时简化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通过建章立制和改革,促进化妆品监管和许可规范化、法制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是严格依法行政,许可准入工作稳步推进。对新(改、扩、迁)建的生产企业按照化妆品相关法规、规范,落实生产场地选址和建筑设计卫生审查和标准。把好化妆品生产准入关,高标准、严要求地做好《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行政审批工作。对存在缺陷的企业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允许企业在不影响产品卫生质量的前提下,边生产边规范,以监管促发展。上半年,共为5家生产企业提供选址、建筑设计卫生审查和咨询服务,核(换)发《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15家,复核13家,变更登记事项4家,现场检查和调研化妆品生产企业32家次。
四是开展综合治理,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对生产经营监管的相应职责,制定开展全省化妆品生产企业违法添加等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加强对生产经营的监督和综合整治。规范产品备案(许可)管理,做好备案登记和注册初审。上半年共备案59个品种,延续注册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16个品种。查找国家风险监测中关于婴幼儿爽身粉中硼酸和硼酸盐结果偏高的问题,并完成相应调查报告。部署开展全省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经营须知宣传活动,发放“美容美发单位化妆品经营须知”宣传资料18500份,有力规范了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经营行为。
五是搭建服务平台,促发展成绩明显。强化行政作为和服务帮促意识,通过省局网站和网络群、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认真听取和广泛征求、采集对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集思广益,共谋产业发展对策。对企业新(改、扩、迁)建项目采取提前介入的方式,提供法规政策和技术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引导企业加强与省内外高等院校协作开发特殊用途化妆品,为企业发展服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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