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全省餐饮安全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充分发挥餐饮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辐射作用,根据《湖南省省级餐饮安全示范工程评审及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近日,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家库抽取相关专家组成三个现场评审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对首批申报参与省级餐饮安全示范创建的69家市级餐饮安全示范单位进行评审。
按照省级餐饮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标准,申报单位必须达到5个方面基本条件和要求:为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供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服务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能有效实施;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餐饮安全操作规范》,能有效控制餐饮安全风险;量化分级管理达到A级且诚信经营;连续三年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参评人员严格标准,确保评审质量。各现场评审组对照评审标准深入到各申报参创的餐饮单位查看证照、对经营场所的选址、设置、布局等基本建设、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记录、食品储存、食品加工操作、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情况、餐厨废弃物处置、食品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仔细检查,认真开展候选单位的审查工作,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评审合格、拟确认为省级餐饮安全示范单位的,将在全省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候选单位,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予“湖南省餐饮安全示范单位”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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