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市工商局完成了对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加油站销售的成品油进行了质量检测工作,在抽检的86个加油站196批次成品油样中,仅有广州市增城圣大加油站的97号(粤IV)车用汽油不合格。两年前,增城圣大加油站曾被检出一批次0号(III)车用柴油和一批次93号(IV)车用汽油不合格。
在本次抽检的109批次车用汽油和87次车用柴油中,广州市能源检测研究院受委托,对车用汽油(粤Ⅳ)的研究法辛烷值(RON)、实际胶质、硫含量、馏程、苯含量、氧含量、锰含量、铜片腐蚀(50℃,3h)项目进行检测,对车用柴油(国Ⅲ)的硫含量、馏程、铜片腐蚀(50℃,3h)、多环芳烃含量项目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广州市增城圣大加油站的97号(粤IV)车用汽油不合格,其不合格项目为实际胶质。
据了解,在规定条件下测得的航空汽油、喷气燃料的蒸发残留物,或车用汽油蒸发残留物中的正庚烷不溶部分,被称作实际胶质含量,以毫克/100毫升来表示。检测中测定的实际胶质含量是作为发动机燃料在使用时生成胶质倾向的一个指标,也作为发动机燃料在贮存时氧化安定性好坏的控制指标之一,判断汽油能否使用和能否继续储存的重要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