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请选择: 国标首页 | 标准动态 | 标准公告 | 标准&商品 | WTO/TBT | 质量认证 | 标准论坛 | BBS  English
您现在的位置: ChinaGB标准频道 >> 热点新闻 >> 地方新闻 >> 正文
广州经适房廉租房可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作者:杜娟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点击数:806    更新时间:2013/7/23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及退还事项办理程序》,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旧住宅区整治等项目可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具体的减免和退费程序,广州市建委已经制定完成,并向社会公布。

  广州市建委主任侯永铨在发布会上表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针对新建房屋建筑征收的一项政府性基金,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征收以来,该项收费目前叫做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已成为广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的重要资金来源之一。而近年来,广州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每年的收费额约为15亿~17亿元。

  究竟哪些项目符合减免的范围呢?侯永铨表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政策的主要包括以下项目: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旧住宅区整治项目,城乡公办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建设。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user2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网站介绍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专题栏目
    · 闪联标准晋级国际标准  · 高清标准战升级
    · 中外标准对垒刀片服务器  · 文档格式标准之争
    · 手机电视的标准之争  · 数字电视
    · 中国的3G之路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