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下半年以来,云南省鲁甸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拳出击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坚决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有效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是部署工作科学化。将专项整治进行科学梳理归类,整合专项整治资源,做到整治范围和内容全覆盖,多项整治一并开展,做到既降低执法成本,又提高整治效果。
二是落实责任制度化。大力实施“一把手”负责制和企业“第一责任人”制度,局“一把手”与科室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实施监管人员承包责任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个人;实施企业法人承诺制,与企业签订食品药品安全承诺责任书。
三是建立台账规范化。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的重点环节进行逐项梳理,科学完善排查整治台账,规范痕迹资料管理,确保检查有登记、处理有结果、双方有签字。
四是专项整治法治化。严格依据《食品安全法》和《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对部分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及药品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五是排除风险常规化。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保持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形成风险排查的常态机制。
截至目前,鲁甸县局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学校和托幼机构)、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278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5起,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39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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