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国家级土地综改试点之一:厦门版获国土部原则通过
8月23日下午,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主持召开第10次部长办公会,审议并原则通过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土地专项方案。
8月26日,厦门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规划保护处一位领导告诉本报,国土资源部23日只是原则通过厦门的土地专项方案,但国土部相关部门也就这份方案提出了很多修改意见,“就今天我们还在向国土部传送文件,沟通方案里头的修改。”
“专项方案还不能对外透露,我们争取在这个月底,或者在下个月将方案修改完善,希望能够早点得到国土部的正式批复,从而服务厦门的综改试验。”
2011年,国务院批准《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试验区定位为国家首个以两岸产业合作为主题的国家级示范区。本报了解,国务院赋予厦门推进改革的政策措施有80多项,支撑长远发展的平台建设10多个,是厦门特区建设30年以来,涉及领域最广、改革力度最大的一个综合改革方案。
为综改预留土地空间
本报从厦门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获悉,就在6月21日,国土资源部在厦门召开全国土地综合配套改革工作座谈会。厦门市的综改土地专项方案,与天津滨海新区、深圳市、浙江义乌市、重庆市、成都市并列为六个国家级土地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当日座谈会上,这六个城市的国土资源部门领导,分别汇报了当地土地综改试点的具体进程,以及下一步的部署。
厦门这份递交国土部的“《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土地专项方案》,是在2012年7月26日上报到福建省政府,由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牵头审查、并做方案的修改工作。
据本报从厦门国土房产局了解,通过福建省层面审核并呈报国土资源部审批的方案,希望通过对土地领域的规划调整、城乡统筹、“三旧”改造等措施,为厦门的综合配套改革预留发展土地空间。
厦门市国土房产局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厦门的土地专项方案经过评估后,将适时按程序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同时希望在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上能获得支持,从而促进重大台资项目落地。
此外,已经获批的厦门综改规划也提出,支持福建在全省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厦门的建设项目用地可通过易地有偿方式在福建省域范围内进行占补平衡,厦门可经依法批准适当核减基本农田。
本报从厦门国土和房管局获悉,2012年厦门通过争取易地有偿补划基本农田保护区4万亩,为规划110平方公里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5个示范区预留用地空间,工程将分3年实施。
土地的新规划
目前,厦门已就综改落实成十大任务,和三年行动计划。包括在10项重要领域的33个具体专项任务,除厦门本市重点推动之外,相当多的政策都需要向上争取。
在今年的工作计划中,目前已经选址翔安的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面积达上百平方公里,其产业准入和优惠目录已上报国家有关部委,经批准的围堰、吹填等用地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正在推进。
除此之外,重中之重的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年内将开工建设总部大厦,启动海沧临港新城建设,启动邮轮母港一期工程建设等。
厦门国土房管局规定,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上,向两岸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适度倾斜,优先安排对台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在设定重大台资项目或涉台项目的土地招拍挂竞买资格时,采用“一地一策”促进项目落地。鼓励台商投资公益性项目,对符合划拨供地目录的用地,采取划拨方式供地。
同时,厦门还鼓励区域企业在符合厦门“三旧”改造政策的前提下,利用自有土地引进台资企业在厦设立地区总部、营运中心和研发中心、配套基地、采购中心和物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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