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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提醒:进口水产品须关注国家质检总局品种目录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点击数:903    更新时间:201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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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山东威海检验检疫局在对来自加纳的一批进口水产品(冻鲱鲤,2纸箱/40千克,货值40美元)实施检验检疫时,发现该品种不在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已获得输华检验检疫准入资格或已有输华贸易的国家(地区)及水产品品种目录范围内,因此对该批货物作退运处理。
  近年来,随着国内水产品海捕资源日益匮乏,越来越多的水产品加工企业及进出口贸易公司将目光投向国外,以来料加工及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水产品逐渐增多,品种也越来越复杂。
  目前,国家质检总局对进口水产品实行准入制度,只有获得输华检验检疫准入资格或已有输华贸易的国家(地区)及水产品品种目录范围内的方可进口,该品种目录随时更新。为保护国内进口企业的利益,威海局提醒相关企业:在签订贸易合同前,应及时向当地检验检疫部门查询进口品种是否在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目录允许范围内,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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