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
日前,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方案,要求全省各地切实加强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深入分析当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特点,认真梳理监管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二是加强“两节”期间重点区域、重点食品、重点环节、重点场所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对于食品安全隐患,要坚决责令整改,并及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发现严重食品安全隐患,要依法责令停止经营。
三是加大对重点食品和地方特色食品等节日热销食品的监督抽验工作力度,在中秋节前开展专项监督抽检,对于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或过期等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食品,要坚决依法查处,并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监督抽检等有关信息。
四是建立“两节”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制定了周密的值班计划,确保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上报及时、响应快速、处置高效,最大程度降低危害。
云南省
为保障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及中秋、国庆节假日期间广大群众的饮食安全,近日,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五项措施开展专项检查。
一是落实监管责任。制定专项检查计划,强化餐饮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检查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组织辖区内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认真开展自查,并对学校食堂各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指导落实整改措施,对半年工作督查中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进行跟踪复查、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单位坚决予以查处。
三是加强应急管理。加大对餐饮服务环节食物中毒事故和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健全应急处置机制,依法履职,积极有效应对食物中毒和突发事件。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应急值守,保证24小时联络通畅,及时处理群众举报投诉,防患于未然。
四是强化安全意识。通过报纸、网络、电视等宣传方式,加大面向学校食堂、旅游景点等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和公众的宣传教育力度,普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饮食安全知识;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加强自律,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切实保护消费者饮食安全;提高广大师生和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是加强监督抽检。对企事业单位食堂及餐饮服务单位自制月饼进行抽检。加强对月饼原料:火腿、面粉、白糖索证索票检查,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抽检不合格月饼样品涉及的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服务单位向公众公布监督抽检结果,并依法处置。
青海省
2013年中秋和国庆将至,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署切实做好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保证全省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两节”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责任。要充分认识今年做好“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及早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方案,落实监管责任,尽快组织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两节”期间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二是周密部署,扎实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要加强对重要庆祝活动、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车站、农牧区集体聚餐、城乡接合部及农村地区的宾馆、饭店、小饮食店、农家乐等的监督检查,坚决取缔无证照餐饮服务行为;严禁餐饮加工添加非食用物质,依法采购、使用、保管食品添加剂;重点加强对商场、超市、药店经营的保健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并督促落实,对违反《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行为坚决严肃查处。
三是突出重点,及时消除药品安全隐患。扎实开展规范中药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工作。进一步强化以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基本药物、疫苗、终止妊娠药品、药源性兴奋剂等品种为重点的药品监管。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的安全监管。加大对辖区内特殊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监督检查,防止发生盗抢和流弊事件。督促企业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是落实责任,强化应急处置和节日期间值班工作。各地要加强餐饮服务和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要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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