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领域人造板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61家企业生产的81批次产品,经检验有3家企业的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11718-2009《中密度纤维板》、GB/T 18103《实木复合地板》、GB/T 15104《装饰单板贴面人造板》、GB/T 15102《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等标准,对吸水厚度膨胀率、静曲强度、内结合强度、表面结合强度、甲醛释放量等项目进行检验。
结果显示,标称广州市白云区恒宇装饰材料加工厂生产的一批次浸渍胶膜纸饰面刨花板,吸水厚度膨胀率项目不合格;标称广州市欧格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来牌多层实木复合地板,弹性模量项目不合格;标称增城华昌耀木业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胶合板(Ⅲ类),胶合强度项目不合格。
质监部门提醒,甲醛释放量是人造板中较为重要的指标,消费者选购人造板时,应尽量选择刺激性气味较小,甲醛释放量较低的板材。国家标准规定板材甲醛释放量分为两个等级:E1级可直接用于室内;E2级必须经过饰面处理后方可用于室内。所以消费者有选购时应注意厂家所明示的甲醛释放量等级。
2013年广州市人造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标称生产企业 |
产品名称 |
商标 |
号型规格 |
生产日期/批号 |
综合判定 |
不合格项目 |
广州市白云区恒宇装饰材料加工厂 |
浸渍胶膜纸饰面刨花板 |
---- |
(1220×2440×15)mm E1级 |
2013-04-15 |
不合格 |
吸水厚度膨胀率 |
广州市欧格木业有限公司 |
多层实木复合地板 |
来牌 |
(910×125×15)mm E级 |
2013-01-21 |
不合格 |
弹性模量 |
增城华昌耀木业制造有限公司 |
胶合板(Ⅲ类) |
---- |
(1220×2440×12)mm E1级 |
2013-04-12 |
不合格 |
胶合强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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