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臭氧污染,我国今年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首次增加了臭氧8小时浓度限制值监测指标,且标准直逼国际发达国家水平。环保业内专家指出,臭氧污染被纳入环保治理视野,是大气环境治理到一定程度的必然要求。
太原市环保局局长陈继光说,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大气环境治理经历了三个阶段。治理对象从最初的粒径100微米以下的总悬浮物到2000年左右的粒径10微米以下的PM10,再到近两年提出的PM2.5,进而到普通公众感知不到的臭氧,说明治理的深度在不断加强,而治理的难度也越来越大。
“提出治理臭氧污染,是大气环境治理到一定程度的必然要求,对我们来说也是一件好事,能够更为全面地反映空气质量状况。”陈继光说。
中科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研究员王跃思说,环保部门和公众首先关注的是具有强烈视觉冲击力的霾污染,元凶是PM2.5。随着PM2.5的治理,臭氧污染问题将会逐渐浮出水面。从大气污染的治理历程来看,随着PM2.5的降低,臭氧将会逐渐上升。原因是我国生成臭氧的前体物在大气中的浓度处于深度“过饱和”状态。从发达国家治理大气污染的历程分析,臭氧也的确是一种难以治理的污染物,因而我国把臭氧作为一种环保指标性污染物治理,也是情理之中。
太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温彦平表示,臭氧对监测能力的要求比较高,以前我国达不到这个水平,现在监测设备、监测方法上都有了很大进步,开始进行臭氧监测也就成了顺理成章之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