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请选择: 国标首页 | 标准动态 | 标准公告 | 标准&商品 | WTO/TBT | 质量认证 | 标准论坛 | BBS  English
您现在的位置: ChinaGB标准频道 >> WTO资讯 >> 通告及预警 >> 正文
澳大利亚修订葡萄种苗进口条件须关注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点击数:471    更新时间:2013/10/8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日前,澳大利亚农林渔业部(DAFF)发布公共检疫警告(PQA0909):已修订葡萄(Vitis spp.)插穗、组培苗和种子的进口条件,其中入境后检疫(PEQ)要求有重大变化。新的进口条件进一步强化了PEQ 要求,提高了PEQ中的病原体检测效果,并且减少了PEQ中种植休眠插穗和组培苗所需的最短时间。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是休眠插穗的最短PEQ期从24个月降至16个月,50℃条件下的热水处理时间从20分钟增加到30分钟,用 PCR检测法代替葡萄栓皮病的木本指示植物检测法,引入强制性分子(PCR)检测和电子显微镜检测。二是组培苗(微植株)的最短PEQ期从24个月降至12个月,用PCR 检测代替葡萄皮尔斯病菌(Xylella fastidiosa)的热水处理,引入强制性分子(PCR)检测和电子显微镜检测。三是种子的最短PEQ期从3个月增加到9个月,引入强制性分子(PCR)检测和电子显微镜检测。新要求适用于2013年7月26日以后进口的葡萄种苗。
  为此,浙江杭州检验检疫局建议:检验检疫部门通过各种途径将澳大利亚新出台的检疫措施告知农林部门及辖区进出口种苗花卉企业,提醒农林部门、输澳或拟输澳的葡萄种苗生产加工企业主动加强质量管理;主管部门应注重葡萄种苗检疫鉴定技术等效性研究,以提高病害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互认度;主管部门指导和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葡萄病虫害的发生,以避免出口产品因检疫不合格而遭退运或销毁。

 

文章录入:user5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网站介绍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专题栏目
    · 闪联标准晋级国际标准  · 高清标准战升级
    · 中外标准对垒刀片服务器  · 文档格式标准之争
    · 手机电视的标准之争  · 数字电视
    · 中国的3G之路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