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行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2013年5月份以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集中开展了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以下简称药品广告)专项行动。
一是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全省共出动稽查人员3000余人次,5~8月份共移交各级工商部门违法广告(含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其他类广告) 5863条,检查药品信息和交易服务网站209家次,撤销(收回)广告批准文号6个,提请省通信管理局关闭互联网站16家,对20种发布严重违法药品广告的产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省局在官方网站开辟了广告监管专栏,对6个市进行了督导检查,有力地促进了广告整治工作的开展。
二是加大互联网药品信息和交易服务网站整治工作力度。依法处理了21家违规互联网站,其中,提请省通信管理局关闭并列入黑名单管理的非法互联网站19家,移送青岛市公安局1家,通报违规网站1家。
三是对违法广告生产企业进行行政告诫。对全省28家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进行行政告诫,对29个严重违法广告逐一进行了点评。
经过一段时期的集中整治,全省监测到的违法药品广告数量明显下降。总局在线违法广告监测管理系统显示5~8月份监测的山东省违法药品广告1505条,与1~4月份监测数据相比下降了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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