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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古月三青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335 更新时间:2013/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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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公安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要求,通过人防、物防、技防三级防护体系构建“平安医院”,全国二级以上医院均需按要求完成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具体内容包括,医院不低于在岗医务人员总数的3%或20张病床1名保安或日均门诊量的3‰的标准配备保安员等量化指标;还提出“对可能发生个人极端行为、风险程度高的科室要布置保卫力量重点值守、巡控,严防发生案事件”。(10月23日《京华时报》) 近年来,暴力伤医事件时有发生,而“医闹”也成了小有气候的社会怪象。几乎在每个城市都上演过在医院前泼粪、拜花圈、设灵堂的风波。2012年全国共发生恶性伤医案件11起,造成35人伤亡,其中死亡7人,受伤28人。每一起相关事件都会引起相当恶劣的社会影响,而其他那些伤害和破坏后果相对较轻的医患冲突事件或案件,更是进一步强化了人们对医患尖锐矛盾有着普遍性分布的认知。大量医护人员感受到职业特别是公立医院从业的危险性,加速医护人员的流失率,并因为这种加速流失,而让许多医疗机构的人手变得更紧张、服务水准更难以得到保证,反过来还会诱发相关的案件或事件。 本来,医院作为聚集人员较多的公众场所,配备一定数量的保安,以维持秩序,处置发生的极端行为,是有必要的。但以防止恶性“医闹”的名义增配大量保安,就出现了新的问题:其一,增配保安的费用从哪里出?如果平摊到每位患者身上,不仅会进一步加剧“看病贵”的问题,实质上也是不合理的;其二,恶性“医闹”会不会成为一个新的框,在实际操作中变成了医院的“城管”,不是恶性的、甚至是普通的纠纷和争议,也都由保安通过单方面保护医生和医院来“维稳”了。可以说,卫计委看到了暴力频繁的现实, 但没有找准“药方”,甚至可以说是没有找准问题的根本病症所在。不消除暴力现象滋生的土壤,能单方面消除暴力现象吗?不去防范暴力的可能滋生,不去做好防范工作而仅仅是事后控制,能达到效果否?认识不到医院中暴力现象滋生的特殊诱因,仅仅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再多的保安,又有多少意义呢? “20病床1保安”,医生怀疑,患者怀疑,公众怀疑,难道政策制定者就不怀疑吗?我们不必讳言医闹等暴力行为的危害,但更不能遮蔽医院暴力现象增多的社会现实。应反思的是,靠暴力解决医患纠纷何以成为一个普遍现象? 医院暴力现象既是医患关系紧张的产物,又加剧了医患关系的紧张程度。因此,对医院中的暴力现象进行治理是一种必须,但是选择什么样的方式却是需要斟酌的。而且,之所以发生那些所谓的“医闹”都是医疗事故引起的,作为弱势群体的患者和其家属,一般都是先寻求“私了”,然后才会去采取非理性的维权手段。试问,避开公权救济而直接选取“私了”,这难道不值得国家卫生计生委考虑吗?由什么样的公权机构来保障,医患纠纷中处于弱势的患者利益?是允许社会成立第三方机构?还是由与医疗机构没有任何利益往来的机关成立鉴定委员会?还是其他什么样的方式,国家卫计委都不应该回避。 无论是这次的增派保安措施,还是2012年4月30日卫生部、公安部就联合印发《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要求派驻警察,在实践中都被解读和演化成了“单方面保护医院”的高压政策。就目前医患矛盾激化的就像高压锅一般的情形下,这样的“降火”方式看上去何尝不像一场闹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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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user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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