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普通人从没有像今天这样,对身边的环境表示高度的关心以及重重忧虑。“改革不能光盯着经济了,空气脏了,日子过得有什么劲。”当雾霾频频来袭,许多人表达这样的想法。
“我们很高兴地看到,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环保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夏光说。
他认为,三中全会公报中,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论述有三个特点:一是深化了五位一体的战略布局,把“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作为六个“紧紧围绕”之一,统一部署。二是确立了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地位,提出“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三是丰富了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内容,把“资源产权、用途管制、生态红线、有偿使用、生态补偿、管理体制”等内容充实到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中来。
“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又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任务,非常重要。”夏光建议,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应该从“科学的决策和责任制度、有效的执行和管理制度、内化的道德和自律制度”这三个方面展开。
完善科学决策制度,应加大对各级党政领导生态文明建设的问责力度,特别是把生态文明建设实绩作为任用干部的依据。对重大规划和发展项目进行科学的、社会广泛参与的环境影响评价。
强化法治管理制度,关键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立法进程,推动现有各种法律的“生态化”调整。
提高全社会的生态文明自觉行动能力,包括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荣誉感;培育公众的现代环境公益意识和环境权利意识。“生态环境好了,人人都受益,这是新一轮改革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