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欧盟对华晶体硅光伏组件及关键零部件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 |
|
2013年12月2日,欧盟理事会表示支持欧盟理事会对原产于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组件及关键零部作出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并确认接收在2013年8月接受的97家中国企业的价格承诺,税率保持不变,平均为47.7%,有效期2年,自2013年12月6日起正式实施。欧盟指出,在对华晶体硅光伏组件及关键零部反倾销案中接收的97家中国企业的价格承诺将延展至反补贴案。 在欧盟对华晶体硅光伏组件及关键零部反倾销案中,合作的中国企业的反倾销税为27.3%~64.9%,普遍税率为53.4%。在欧盟对华晶体硅光伏组件及关键零部反补贴案中,旺能光电的反补贴税率为0,合作的中国企业的反补贴税率为3.5%~11.5%,普遍税率为11.5%。 2012年9月6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组件及关键零部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2年11月8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组件及关键零部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涉案产品在欧盟合并关税编码ex38180010、ex 85013100、ex 85013200、ex85013300、ex85013400、ex85016120、ex85016180、ex85016200、ex 85016300、ex85016400、ex85414090下。2013年6月5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组件及关键零部作出反倾销初裁,平均税率为47.7%;2013年8月3日,欧盟接收97家中国企业的价格承诺。 |
|
文章录入:user5 责任编辑:user5 |
|
|
|
|
|
网站介绍 |
|
|
|
|
|
|
|
免责声明: |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