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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去行政化 2015年底前转为独立法人企业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点击数:507    更新时间:201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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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评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环评机构)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的改革步伐加快,环保部正式划定去行政化的最后期限。

  昨日(12月3日),环保部网站发布《关于推进事业单位环境影响评价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现有环评机构中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原则上应在2015年底前完成环评体制改革。

  多年来,环评机构在环评过程中问题突出,去行政化改革的呼声也越发强烈。

  对于此次明确提出环评体制改革时间表,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专家组成员赵章元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这体现了环保部对环评的重视,但是还应该解决企业直接出资聘请环评机构的问题,否则环评问题仍难杜绝。”

  环评机构2年内去行政化

  《通知》要求,现有环评机构中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原则上应在2015年底前完成环评体制改革。

  对此,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中国环评方面存在着很多问题,其中一部分就是因为环评机构和行政部门,特别是握有审批权的行政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这不利于环评机构作为第三方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需要改革。

  对于改革之后的环评机构,《通知》认为,现有事业单位性质的环评机构要通过体制改革,形成独立企业法人性质的环评机构,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成为自主经营、自担责任的市场主体。各单位可从实际情况出发,自主选择改革方式。

  “《通知》是朝向正确的方向迈出了一步。”马军说。

  去行政化后仍面临挑战

  “我们现在的环评社会公众监督很少,环评机构在强大的压力和利益诱惑之下,就会降低环评质量,甚至出现伪造环评结果的情况。”马军介绍。

  事实上,环评机构存在的这些问题也越来越受到环保部门的重视。2013年10月,环保部公布《关于部分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人员处理意见的通报》,对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8家环评机构予以取消资质,并对存在违规行为的26家环评机构分别予以限期整改和警告,对58名环评技术人员分别予以注销环评工程师登记、撤销环评岗位证书和通报批评。

  在通报的名单中,北京大学、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辽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等环评单位赫然在列。

  对于环评机构出现的各种问题,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保护法学教授曹明德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当前,大部分环评机构都是隶属于行政主管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又隶属当地政府领导,在地方经济发展的驱动下,环评机构很难能做到客观、独立地判断。

  是不是去行政化之后,当前市场上环评机构存在的这些问题就能够迎刃而解?

  赵章元认为,解决行政化改革的问题后,还会存在出资的问题,即企业直接出资聘请环评机构为其开展环评,在这种利益关联下,环评的公正性依旧面临巨大挑战。

  “企业应该把钱交给环保部门,由环保部门支付环评机构,解决这个问题更重要,去行政化只是解决了一半。”赵章元说。

  同时,马军认为,如果在环评问题上没有把严关,环境问题将会只是末端治理,会事倍功半。但是,环评问题已经构建了一个很大的利益集团,要改革,不会很容易,需要更加系统性地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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