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买的拖把没有保质期,市质监局:尚无国家标准。
“拖把上该不该标注保质期?”家住福州市晋安区的林先生发现自家新买的拖把没有保质期,为此纠结了好久,27日,林先生致电本报党报热线83751111反映这一问题。
林先生前不久在超市买了一把“福宝”牌拖把,拖把上有厂名厂址,但没有产品等级、保质期等信息。记者走访榕城多个商家。在黎明永辉超市,记者看到四五个牌子的拖把标注有厂家、材质、咨询电话等,但均没有标注保质期。
在小柳市场,一家日用百货店老板介绍,自家拖把从小作坊进货,虽然没有保质期,但退货灵活方便。另外一家杂货店老板认为,拖把是易耗品,使用时间久了就很难分清是人为损坏还是商品本身的问题,如果有保质期,反而把市场搞乱了。
记者来到鼓楼区工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法规,商品标示的内容要“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来确定,具体标准应咨询质监部门。
记者随后致电市质监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并没有针对拖把保质期的国家标准,有些厂家会有标注建议使用期限,但不是强制标准。该工作人员同时表示,厂名厂址是任何商品都必须标注的,不少市民在街边小店买到的拖把没有厂名厂址,属于三无产品,难以保证质量,不建议购买。
晋安区某拖把制造厂负责人卢先生告诉记者,鉴于拖把作为易耗品的属性,将保质期换成使用寿命的说法可能更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