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领居住证应提供《天津市居住证申请表》、居住证照片、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本市合法居所证明、就业或经商证明材料等
■ 居住证是境内来津人员在本市就业居住、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参与居住地社会事务,以及通过积分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的证明
昨天上午,滨海新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内举行了天津市居住证首发仪式,新区首批符合条件的30名外来人员率先领到了居住证。即日起,我市实行《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符合条件的申领人员可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核合格可在20个工作日后领到自己的居住证。
30人获首批居住证
昨天上午,滨海新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内人头攒动,十分热闹。30名在新区工作的外来人员成了天津市首批领取居住证的幸运儿,大家手握着居住证兴奋地拍照纪念。记者看到居住证与身份证尺寸相近,上面清晰写有姓名、性别、户籍地址等内容。
来自山东的韩磊已经在新区工作了11年,如今孩子已经3岁多。率先领到居住证,他觉得自己很幸运。“那么多人中我是第一批拿到居住证的,挺幸运,而且在新一年的第一天,挺有意义的。”韩磊说,居住证对他来说作用特别大,不仅买房买车需要,今后孩子上学更是有用。
记者现场看到,不少外来人员正拿着各种证件等待办理居住证,有任何疑惑均可向现场义务教育、卫生计生等窗口咨询。老家在河南的韩先生告诉记者,去年9月份收到天津试行居住证、积分入户的通知后他就准备好了各种材料,今天一早就赶着过来办理了。经过一番审核之后,韩先生拿到了受理回执,这意味着20个工作日之后他就能拿到居住证了。“拿到居住证后第一件事就是报名学车去。”韩先生笑着说。
即日起可申领居住证
为保障来津人员合法权益,规范本市人口服务管理,合理控制人口总量,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和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自2014年1月1日起,我市实行《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
居住证的申领人员主要包括在本市已居住半年以上且拟继续居住的境内来津人员。申领居住证应提供《天津市居住证申请表》、居住证照片、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本市合法居所证明、就业或经商证明材料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到现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街道、乡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社区、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分站)办理,或者由个人所在单位集中到所在区县的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理。申请人提交材料经审核合格后,可在20个工作日后领到自己的居住证。居住证制度实施签注制,每年签注1次。
通过积分申请常住户口
实施居住证管理制度是推行户籍制度改革、实施常住人口服务管理均等化的有力措施。居住证是境内来津人员在本市就业、居住进而享受居住地基本公共服务、参与居住地社会事务,以及通过积分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的证明。所谓居住积分制是指通过科学设置和确定积分指标体系,对居住证持有人申请积分入户(指入本市户籍)的条件进行指标量化,并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根据指标的总积分,排名确定申请人入户资格。此外,居住证持有人可享受义务教育、就业求职、选举和社会事务、社会保险、办理证照、购买限价商品房等多项待遇。建立实施居住证制度,为公平有序落户提供了阶梯式政策通道。实施居住证管理制度可以吸引年轻、有文化、高技能人才来津落户,对改善人口结构、促进城乡一体化、增添发展后劲,增强城市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