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全球华语广播网》报道,国家卫生计生委近日公布了与人保部、安监总局、全国总工会共同印发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修订后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新增了18种职业病。而人们发现,艾滋病也位列其中。不过,大家不要惊讶,规定也特别注明了,艾滋病被列入职业病,仅限于医疗卫生人员及人民警察。
中国法学会理事郑雪倩说,将医疗人员和警察感染艾滋病纳入职业病范围,既是为了确保艾滋病人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防止艾滋病的传播,同时也体现国家对医疗人员和警察的职业保护。
郑雪倩:因为艾滋病,大家知道除了性传染以外,它主要是经过血液传染,做手术,医生就会在这上面有被感染的机会。我觉得还是为了更好的为艾滋病病人服务,也为了保证艾滋病人能够得到及时的治疗,消除一下医护人员恐惧的心理。把警察也列为高危人群,实际上国家这种目的第一是保护医生和警察,第二也是为了有效的防止艾滋病的传播。
如何能确定警察和医疗人员是在工作中感染艾滋病而不是别的途径呢?郑雪倩认为多项严格的记录是确认的前提:
郑雪倩:医生就诊病人都是有登记的,国家只要是有艾滋病人感染的话(CBC)都有登记,它有一个预防和一个给予治疗,它有实名的,它要通过一个链条,通过这种链条的证据还是比较容易查出来的。
在国外,有统计表明,医务人员因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的几率是万分之三。而据武汉媒体报道,武汉大学中南医院作为武汉市唯一的艾滋病职业暴露安全药品储备点,2013年共接待23起艾滋病职业暴露,其中护士超过半数,其次是外科医生。
有观点认为,艾滋病纳入职业病范畴体现了人文关怀。也有人关注的是,如何界定艾滋病感染者是因职业暴露感染而非其他呢。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国外的有关情况。
先来看日本,《全球华语广播网》日本观察员黄学清说,日本有专门的《劳灾保险法》,在工作中感染艾滋可以被纳入劳灾保险的范畴。不过,在日本,截至目前,因为职业暴露而引发的艾滋病毒感染事故并未发生过。
黄学清:日本厚生劳动省的劳动基准法实施规则中有职业病项目名单,其中由于细菌、病菌等病原体引起的职业病中就包括因为为患者诊断、看护或研究等接触病原体而感染的情况都将被视为职业病获得赔偿。在日本因为技术的改进,企业和政府的重视曾经占职业病首位的尘肺、中毒等患病率大幅度减少得到了有效的控制。据统计,日本有上百万人患有忧郁症,而且明显集中在企业当中,大多是进入企业十年左右的年富力强的员工,这也表明日本的忧郁症与工作压力不断增强有密切的关系。过劳死在日本也被认定为职业病的一种,为了判断心理压力造成的精神障碍是否由工作引起,还制定了31项衡量标准,认定标准中把发病前六个月的长持续持续疲劳也考虑在内。职业病在日本不仅可以申请工伤赔偿,还可以根据日本民法典的规定要求雇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通常比获得的工伤赔偿更多。
再来看美国。美国各个州对艾滋病职业暴露的立法并不相同,但至少有12个州的法律规定,劳动者职业感染艾滋病病毒,属于职业损伤赔偿范围。对此,在美国工作的华人赵凯为我们作了介绍。
赵凯:最为关键的是怎么来认定能不能获得相应的福利和赔偿,对这个问题,为了获得赔偿劳动者就应该提供职业暴露和艾滋病病毒感染之间的一个因果关系,所以劳动者和传染源之间的艾滋病感染状态的记录的文件是非常重要的,应该提供伤害发生的时候,劳动者的艾滋病感染状态为阴性,而传染源为阳性的这样一个记录。但是如果没有传染源的艾滋病病毒状态的证明的话,那就必须要有其他的证据来证明就是为了获得传染源的艾滋病所谓的状态,用人单位已经采取了所有可能的措施,但是遭到了传染源的拒绝。所以从这种也可以看出来,对于一些特殊的行业来讲,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该是确保一直进行职业暴露的记录的,特别是医护人员还有执法和劳教人员。
另外,在感染风险的预防方面,针对医护人员、执法与劳教工作人员,美国的一些州也立法进行了保护。
赵凯:比如在密苏里州法律就规定,职业医师和护士在治疗曾经因为工作关系而明显的暴露于传染源液体或者企业人员的时候,可以要求卫生当局提供治疗对象的HIV的感染状态。再比如说在犹他州,法律允许急救医学的服务人员寻求法庭的命令来要求病人进行任何的血缘性疾病的检测。而针对执法和劳教人员这一块,像康涅狄格州他的法律就规定,向公众安全或者是急救医学人员投掷液体包括尿液、血液、粪便、唾液等等这些行为都属于重罪。而德拉威尔州的法律还规定,凡是袭击执法人员的犯人都必须强制进行艾滋病病毒检测。
最后我们来看看澳大利亚。《全球华语广播网》澳大利亚观察员胡方说,澳大利亚各州都有一个叫做Work Cover的部门,如果劳动者因职业感染疾病可以到这里申诉,但是否属于职业病要个案分析,不会一概而论。
胡方:澳大利亚对受雇佣者因为工作而导致的工伤或者是因为职业而导致的疾病的治疗、赔偿、康复以及恢复到工作岗位是非常上心的,每一个州都设立了全权负责这方面相关事宜的部门叫做Work Cover,被雇佣者例如像是医生或者警察等等各行各业的人们都可以向Work Cover进行申诉,但是是否被判定为是职业病或者是工伤,这个Work Cover是进行一个个案处理,而不是会有一个统一的划分标准。所以像是艾滋病,由于一些医生或者是警察经常性的有可能会接触到艾滋病人群而导致染上这种疾病是否属于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这个必须要由这个患者的医生的诊断报告来决定。
也正是由于并没有一个非常明确的标准,所以澳大利亚的相关赔偿往往千奇百怪。
胡方:比如说,澳大利亚在今年刚刚审结的一宗案例就是和工伤职业病有关的,当时一名澳大利亚的女公务员在六年前出差住旅馆的时候,因为与一名男子缠绵的时候过于激情,拽下了墙壁下一盏灯具,导致了她的鼻子、嘴巴和一颗牙齿受伤了,这名女子也遭受到了惊吓。这名女子认为因为她是在出差期间导致的受伤,因此她有理由获得这样的工伤医疗赔偿和精神损失。之后几番周折,在今年澳大利亚最高法院终审裁定,这名女公务员在6年前出差的这一次意外伤害,用工单位无须赔偿。澳大利亚前就业部长埃里克·阿贝茨说,法院的终审裁决是常识的胜利,维护了工作场所安全这一概念。否则一旦原告获胜的话,会把工伤这个概念变得相当的轻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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