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请选择: 国标首页 | 标准动态 | 标准公告 | 标准&商品 | WTO/TBT | 质量认证 | 标准论坛 | BBS  English
您现在的位置: ChinaGB标准频道 >> 热点新闻 >> 国内新闻 >> 正文
辽宁卫计委公开征集2014年度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计划项目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浙江省标准信息与质量安全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点击数:603    更新时间:2014/1/17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摘要:辽宁卫计委公开征集2014年度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计划项目。

  为完善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项目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和《辽宁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辽宁省卫生计生委从即日起开始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4年度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立项重点领域

  (一)食品及食品原料;

  (二)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三)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与规程等食品安全技术要求;

  (四)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内容;

  (五)不包括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新资源食品、保健食品.

  二、具体要求

  (一)立项建议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和《辽宁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有利于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满足食品安全工作需要;

  (二)有利于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食品安全标准适用范围的矛盾、重复和缺失问题;

  (三)已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相关评估基础.

  三、提出立项建议要求

  (一)建议承担标准起草的应当为科研机构、教育机构、学术团体或行业协会.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立项建议.

  (二)建议立项的标准应当有充分的研究数据和结论,提交立项建议的同时应当提供支持立项建议的工作基础和条件、相关科学文献、专家论证意见.

  四、承担起草工作要求

  (一)建议承担地方标准起草的工作单位应当具有标准制定、修订的工作经验和科研设备,能支持标准起草人工作,确保其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

  (二)标准起草工作的负责人应当熟悉卫生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以及《辽宁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食品安全标准管理法规,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学风严谨,责任心强;

  (三)标准起草单位和负责人应当充分论证,熟悉相关领域食品安全情况,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能够了解各方面意见,按时完成标准起草任务.

  五、立项建议报送程序

  提出立项建议时,应当报送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

  (一)电子文件报送.按照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书格式(见附件)填写,发送电子邮件至省卫生计生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处(lnwjwspc@163.com

  (二)纸质文件报送.将填写的建议书邮寄或传真至省卫生计生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处.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82号,邮编:110005,传真:024-23392357 .

  六、其他事项

  (一)征集立项建议截止日期为2014年1月31日.

  (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参照上述要求提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

  特此公告.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网站介绍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专题栏目
    · 闪联标准晋级国际标准  · 高清标准战升级
    · 中外标准对垒刀片服务器  · 文档格式标准之争
    · 手机电视的标准之争  · 数字电视
    · 中国的3G之路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