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村违法使用农业用地监管懈怠,形成违法建筑近200余栋,87亩农田被毁;还放任违建索贿25万元。昨天记者获悉,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昌平分局第五国土资源管理所(以下简称国土五所)原所长蒲世赛因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一审被昌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
京华时报记者孙思娅
法院认定1
对违法建设迟迟不查
法院认定,2008年10月至2010年11月间,蒲世赛在担任昌平国土分局第五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期间,在对昌平区崔村镇东崔村主任郝某等人,占用东崔村北部农用地合作建设住宅的查处过程中,未及时呈请立案查处、委托测绘。该项目致使87.63亩基本农田土壤耕作层破坏,种植条件严重毁坏,难以恢复。
>>详情
2008年10月,国土部门巡查中发现,东崔村堂郡小区在进行施工。随后,国土五所在工地张贴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的通知书,并电话告知镇政府。然而,施工并未停止。2009年2月,国土五所人员再次将责令停止的通知书贴在施工现场,但仍然没有停工。国土五所的工作人员就此再无下文。
在上级国土部门的多次催促下,2009年4月,国土五所对堂郡小区违法占地行为进行了立案。立案后,蒲世赛没有尽快进行测绘取证,直到2009年8月,国土五所的工作人员才到现场进行测绘。此时,违法占地建筑已建成65栋,项目占用农用地137.84亩。
2010年11月,昌平国土分局将案件移交警方,当时堂郡项目160多套二层别墅和26套四合院已全部建成,且大部分已经售出。经调查,堂郡项目建筑和硬化路面占用基本农田87.3亩,致使土地耕作层破坏,难以恢复。
蒲世赛表示,堂郡小区违法建设持续这么长时间得不到制止和立案查处,其负有责任。而拖着没立案的原因主要是情况已向局里和镇里报告,他认为镇政府能够拆除该违法建筑;所里工作任务多,忙不过来;未足够重视此事,没有及时提请局执法监察科进行立案。
法院认定2
放任违建并以此索贿
据法院认定,2010年2月至2012年8月15日间,蒲世赛对位于小汤山镇讲礼村东张家口市流动党委办公楼及兴寿镇西新城村南鑫古城农家乐观光园违法用地予以关照,向姜某及崔某共计索要25万元。
>>详情
姜某说,1997年,他跟小汤山镇讲礼村签订了200多亩土地的50年承包协议。2010年1月,蒲世赛和张家口的梁老板到姜某的餐厅吃饭。
其间,梁老板表示想租姜某一块9亩多的土地盖办公楼,但土地不是建设用地,不能盖办公楼。当时蒲世赛表示,“没事,放心吧,如果(卫星)照着再想办法”。蒲世赛承诺后,双方顺利签约.。签约后没几天,蒲世赛便给姜某打电话“借”20万元。姜某说,他考虑到如果不是蒲世赛的“承诺”,不可能顺利出租,于是便将20万元转给了蒲世赛。
据崔某讲,1999年,他和昌平区西城村村委会签订了承包鱼池的协议,后承包了农用地。此后,又在没有办理手续的情况下在原鱼池的地方建了北京鑫古城农家乐观光园。2012年年初,蒲世赛来到观光园后,称房子是违法建设。后崔某求蒲世赛在卫星照相能照到违建的时候给予照顾。蒲世赛答应后,于2012年六七月份,以老家修房子为由向崔某“借”款5万元。
实际上,直到案发,蒲世赛也没有归还这两笔“借”款。他说,自己实际并无急用,钱也一直放在卡里没有动。
法院认为,蒲世赛不正确履行职责,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索取他人钱财,为他人谋取利益,已构成受贿罪。法院两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同时公诉机关冻结的存款25万元及孳息,扣划后予以没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