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请选择: 国标首页 | 标准动态 | 标准公告 | 标准&商品 | WTO/TBT | 质量认证 | 标准论坛 | BBS  English
您现在的位置: ChinaGB标准频道 >> 标准·生活 >> 低碳·标准 >> 时政动态 >> 正文
福建专项整治重污染企业 未批先建企业将被停产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758    更新时间:2014/2/21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记者从福建省环保厅获悉,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环境安全,福建省决定,自即日开始至3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重污染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环境问题的将依法查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重金属排放企业符合“两高”司法解释规定的,要坚决移送公安部门依法侦办。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范围包括:化工、铅锌采选冶炼、电镀、皮革、合成革、印染、造纸、制药和合成氨等重污染行业,重点检查沿江沿溪、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上游流域等敏感区域。

  福建省要求,对流域环境安全威胁较大的企业、以往检查未掌握的涉及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的企业要加大排查力度。未批先建违反产业政策的企业,责令立即停产,该取缔的立即取缔,对排查发现存在偷排漏排等环境行为的企业,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近年来,福建加大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挂牌督办并曝光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关闭取缔一批环境违法企业。仅2013年6月以来,福建省环保、公安部门加强联动,环保部门共向公安部门移送或正在办理移送手续的环境污染刑事案件34件,其中已经法院判决2件。

文章录入:user5    责任编辑:user5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网站介绍
    相关文章
    广东人大代表建议把重大污染企业罚到
    河南新规: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可直接查
    北京近三百家污染企业调退出 超额完成
    环保部:将围绕大气污染对企业开展突
    专题栏目
    · 闪联标准晋级国际标准  · 高清标准战升级
    · 中外标准对垒刀片服务器  · 文档格式标准之争
    · 手机电视的标准之争  · 数字电视
    · 中国的3G之路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