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金所得,应适用新的费用扣除标准4800 元/月,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外籍人士年终奖计税计算方法有讲究
年终岁首,正是各家企业发放年终奖金的时期,外籍人士的工薪所得个税费用扣除标准变化也可能对其年终奖计税产生一定影响,如 2006 年1月某单位向一外籍员工发放2005 年12月的工资 4200元,此外,又向该员工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 48000元。在新费用扣除标准实施前,因当月工资超过4000元/月,其年终奖应缴个人所得税7075元。
但新标准实施后,由于该员工在 1月份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4800 元,因此,应将年终一次性奖金减除当月工资与费用扣除额4800元之间的差额后,余额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规定的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据此,单位在发放这笔年终一次性奖金时,应扣缴个人所得税 6985元,计算过程为:
应纳税所得额:48000-( 4800 - 4200)= 47400元;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47400元除以1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