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消法》即将实施之际,本报与FM89.9东方都市广播“渠成热线”(每周一至周五,上午10点)节目、星尚频道今日印象节目、东方网等共同推出“3·15”特别栏目“维权新时代”。特别栏目以案说法,解析新消法重点、亮点,帮助商家、消费者正确理解和认识新消法,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产品网页描述生变
2014年1月下旬,江先生在索尼官网上看到M51W型号的手机描述是“采用双面钢化玻璃和铝合金边框设计”,之后付了500多元定金,后又付清全额3999元,并于2月于南京东路索尼旗舰店拿到了手机。
之后,江先生发现官网页面描述变了“采用玻璃镜面和铝合金设计”。江先生打电话咨询,对方说应该咨询售后服务网点,而售后服务网店也称“不知道”。
新消法施行后或可无理由退货
修改后的消保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需要注意的是,该条例规定,由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数字化商品、报纸期刊等商品,以及其他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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