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与《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对带薪休假做出新规定,但参加全国两地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建议,应尽快明确带薪休假标准,在推行好带薪年假之后再做取消五一长假的打算。
目前,中国一些企业抱怨增加了成本支出,同时也使职工平均收入降低。而且,由于多数企业采取绩效考核制度,职工休假后势必影响考核成果,多数职工根本不敢休!另外,由于目前工资性收入被分成基本工资、奖金、绩效等多个部分,究竟以哪个标准来计算带薪年休假的标准,尚存很大的争议。
《信息时报》报道,新《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在与员工签定合同时需明确约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更是明确要求企业在安排职工加班时,普通工作日需支付1.5倍工资,周六、日等节假日需支付2倍工资,春节等法定节假日需支付3倍工资。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律师协会秘书长陈舒表示,国家已经对员工在节假日加班时的工资标准都有了具体规定,因此,对员工休年假期间的薪酬标准也会有明确规定。陈舒说:“据我所知,国家劳动部正在制定一个工资条例,我个人认为,其中会对带薪年假的问题进一步细化。”
陈舒表示,既然是带薪休假,这个“薪”应该就是员工的正常工资总额,而工资总额不光是基本工资,也应包括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陈舒认为,只有按照这样的标准,带薪年假才能落到实处,否则,对于一些收入本来就低的阶层来说,带薪休假等于形同虚设。
民革中央委员、广东省委会副主委,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全国人大代表沙振权,多年来坚持向全国两会递交取消长假,实行带薪休假的建议。
对新近国务院颁布了新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沙振权表示,现在我们的带薪休假刚刚推行,还很弱,估计很多人仍没办法享受到。因此应该首先推行好带薪年假,再取消五一长假。
沙振权表示,带薪休假实施有难度,除了薪酬标准问题,另外还是意识还没转过来,谁提出带薪休假,会被认为不是“好同志”。“新规定说职工未休年假可按三倍领薪。但带薪休假是要保证劳动者的休息权,不是补偿的问题。在香港,雇主不给休假是犯罪,要坐牢的。我们这样的补偿,感觉很功利,这违背了带薪年假的本意。”
沙振权认为,带薪年假首先必须是一个法律形式,企业要无条件执行,假如职工愿意放弃年假,那就要跟企业签订协议,给予金钱的补偿。
“三倍工资”到底以基本工资,还是以所有收入来计算呢?朱征夫认为,这必须要在实施细则中明确,但这不太容易明确,需要经过调研核算,因为如今职业分类繁多,员工的收入构成都不一样,太复杂了,有的计件,有的计时,不一而足。不过将来发生争议时,可以由仲裁和审判机关来裁量,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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