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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1590 更新时间:2014/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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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政府近日印发《〈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标志着湖南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正式确定了路线图。 《方案》明确,湖南将通过10年左右的努力,使湘江全流域年用水总量控制在185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50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以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2%以上,县级以上城市及重要集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达到100%。森林覆盖率提高到57%以上,水土流失面积比例低于14.5%,湿地保护率达到70%以上。县级以上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45%以上,县级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垃圾处理设施服务范围逐步覆盖周边乡镇。湘江干流衡阳以下全面达到Ⅱ级以上航道标准,基本实现2000吨级船舶全年通航。 据了解,《方案》确定了湘江保护与治理的近期、中期、远期工作思路以及将在近期完成的五大重点任务,即加强河道清理,增强河道防洪和航运安全保障;强化水资源保障,确保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安全;推进生态治理和保护,改善水生态环境;加强水资源管理,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合理利用,全面节约和有效保护;《湖南省湘江污染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确定的湘江保护重点工作任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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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user5 责任编辑:user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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