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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石化院实施跟踪制度保障信息有效
作者:冯慧珍 傅德慧 记者李 艳…    文章来源:中国质量报    点击数:487    更新时间:2014/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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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为及时、有效地获得最新标准信息,保障实验室正确使用标准的最新版本,确保检验依据的正确性,内蒙古石油化工监督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内蒙古石化院)制定并实施了标准跟踪制度,规定每半年对已获自治区资质认定检验能力的标准进行一次查新,每3个月对已获国家资质认定及CNAS认可检验能力的标准进行一次查新。

    查新结果以《标准更新通知单》形式通知相关科室,停用、回收作废标准,购置、发放新标准。同时,将标准变化情况填写实验室资质认定标准变更申请/审批表,列出新旧标准不同之处,报认证、认可机构备案。涉及检验方法变化的及时按新方法进行验证后提出增项申请,经认证、认可机构批准后实施。

    据悉,从2013年9月至2014年2月间,内蒙古石化院通过国家标准委等对已获国家资质认定及CNAS认可的84个国家标准、37个行业标准、27个国际标准和已获自治区资质认定检验能力的1272个标准进行了查新,其中获自治区资质认定检验能力的25个国家标准、41个行业标准作废更新,标准查新的结果以正式文件形式通知各科室,并将标准变更情况报自治区质监局认证评审处。此外,几个认证机构认可规则均已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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