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查询网:我国是海洋大国,出海捕鱼是渔民的生存之道。但是近10年来,由于捕捞结构不合理和酷渔滥捕,渔业资源结构呈现恶化和退化趋势,海洋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渔获物规格越来越小,幼鱼比例高,不但经济效益低,而且直接造成重要鱼类产卵亲体数量和幼鱼产量下降,近海渔类资源几近枯竭,迫切需要制定捕捞标准予以规范。
近日,浙江省发布了全国首个《重要海洋渔业资源可捕规格及幼鱼比例》省级地方标准。标准的实施有利于改变目前浙江省渔业捕捞方式,改善海洋渔业生态环境和群落结构,为渔业资源管理,修复、振兴浙江渔场提供了技术支撑。
此次发布的标准规定了浙江海域带鱼、黄鱼、银鲳等18种主要经济渔类最小可捕规格、渔获物的幼鱼比例等技术内容。标准的制定借鉴了大量历史数据和国外先进经验,综合考虑了我国及浙江省沿海的实际情况,强调科学性、权威性、区域性原则,从生物学、经济学和社会学的角度考虑。根据标准,带鱼最小可捕规格为体重125克或肛长205毫米,银鲳体重90克或叉长140毫米,并附有18种鱼的图片以及体长测量示意图,为渔民在捕捞作业时选择鱼群或及时转场提供参考,也为监管执法者加强监管提供直观简便可操作的依据。
“海里没鱼了。”37岁的浙江省台州市石塘镇渔民陈海东语气低沉。
从17岁就开始打鱼的他,长叹一声说,再过个把月,他就打算“休渔”了。“这是我20年来,第一次鱼量盖不住舱底。”
打来的鱼越来越少,也越来越小,渔船出海的频率更是越来越低。陈海东的窘境其实只是一个缩影。
最近两三年来,台州、舟山等地渔民发现,他们出海能捞的鱼变得越来越小,市场上有价无市的大黄鱼、乌贼等更是几乎绝迹。
渔民们愁上心头,浙江渔业更是陷入了“近海无鱼”的尴尬之中。
不过,浙江最近发布的一个地方标准或能成为改变一切的契机——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了全国首个《重要海洋渔业资源可捕规格及幼鱼比例》省级地方标准。
这个标准对准了一个问题:鱼的体型大小。通俗点说,如果渔民在海里捕捞小于规定尺寸(重量)的鱼将受到严厉处罚。
渔民的无奈:
捕上来的鱼盖不住船舱底
近海无鱼。这是近两三年浙江渔民的普遍感受。
1月初,温岭石塘镇渔民朱可代遣散了8个小工,现在作业船上,包括他自己总共6个人。“石塘海域,再往外走几十海里都没有大鱼,抓鱼卖的钱还不够柴油费。”他给笔者算了一笔账:出海约100海里(约185公里)才能下网,以2艘中等马力渔船,双拖网为例,一次出海能捕鱼三千斤,大约能卖2.2万元;而柴油船需要用掉1.8万元,人工大概0.3万元~0.5万元,收支往往只能持平。“如果运气稍差,就是亏本。”
陈海东也说,目前出海的成本越来越高。“打上来的鱼都盖不住舱底,少得能让人哭。”他说前后将近8个小时,直径70米周长1000米的网在海上横扫30海里,捕捞上的鱼最多只能卖两千元——他打鱼多年,这样的情况很少见。
被船老大称为“平安水鬼”的郭文标常年跑在海上,他也说最近两三年能感受到鱼量一月不如一月。“近海根本没鱼,要打鱼,少说得到百十海里以外。现在的渔民八成都是通过每年的柴油补贴来生活。”
其实这不仅是渔民的苦涩感受,也是渔业专家不得不承认的现实。
浙江省海洋研究所某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程师说自己去年因为要采集一个鱼类标,去了台州。那一次,先后跟随5艘渔船,耗时11天却“颗粒无收”。“东海渔业资源的破坏已经远远超出想象,以前一艘船一网就能捕50吨鱼,白花花的都是鱼。而现在,鱼的种类和数量都在剧减。”
为何无鱼可捕
鱼群都去哪儿了
近海无鱼的现象,不仅仅出现在台州海域,舟山、宁波、温州,甚至整个东海渔场都出现了相同的困境,东海已经到了无鱼可捕的边缘,尤其是大黄鱼、乌贼已经基本衰竭。
“鱼群消失,无鱼可捕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相关负责人分析,最主要的原因和长期过度捕捞、生存环境污染有关。
《中国海洋发展报告(2012)》显示,2010年,在嵊泗、杭州湾、三门湾、台州杜桥海域,生物体内石油烃含量过高,这种水质会对鱼类生产产生严重影响。
鱼群消失不见的另一个原因则是过度捕捞——浙江省除了2.2万艘合法捕捞渔船,还有约1.2万艘“三无”渔船(无船名号、无渔业船舶证书、无船籍港)。为了争夺资源,渔民大量采用拖网、帆张网、灯光围网等资源杀伤大的作业方式,导致渔场资源持续恶化。
“目前渔场的资源量约四五百万吨,可捕量一般为总量的50%(即200万吨~250万吨),而实际捕捞量年年超过300万吨。”该负责人说,长期的过度捕捞且捕鱼时“大小通吃”使得黄鱼、乌贼等早已不见踪影。唯一剩下的是繁殖能力最强的带鱼,近两年也因为大规模灯光围捕而存量剧减。
一组有关“鱼越来越小”的数据让人吃惊:2002年浙江渔场的渔业资源有69%可以直接上市,31%因鱼体太小等原因转卖至饲料厂加工成各种饲;2010年~2012年的监测结果:仅剩30%多的捕捞物可直接上市,其余只能用于加工。
多大的鱼才能捕捞首个省级“标准”发布若再放任滥捕,东海可能真的会变成“一望无鱼”。
正是在这样一个背景下,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了全国首个《重要海洋渔业资源可捕规格及幼鱼比例》省级地方标准(以下简称“渔业标准”)。
这个标准将于1月31日正式实施,它对准了一个最为关键的问题:鱼的体型大小。
通俗点说,小鱼不能抓了,不然会被渔业部门处罚。“严密保护好小鱼就解决了问题的大半。”浙江省质监局标准化处处长郑勤说,该标准重点规定了18种主要经济渔类的最小可捕规格等技术内容,它的实施将有利于改变渔业捕捞方式,改善海洋渔业群落结构,同时为渔业资源监管行动提供了处罚依据。
“渔业捕捞标准”起草人之一,浙江海洋学院副院长徐汉祥介绍,“渔业捕捞标准”确定的技术指标是浙江省海洋资源保护专家几十年的经验积累,同时借鉴了大量历史数据和国外先进经验,并综合考虑了我国、浙江省沿海的实际情况,从多个方面描述了最小可捕捞鱼的长度和重量。
徐汉祥说,出现在“渔业捕捞标准”中受重点捕捞约束的比如带鱼、银鲳、海鳗等18种鱼有几个特点:生长个体大、市场认可度高、捕捞量大、经济价值高。正因为这样,这些鱼才成了鱼老大最想抓的鱼。
“想要抓这18种鱼,可以,但不能低于‘渔业捕捞标准’规定的最小可捕规格,否则会收到严厉查处。”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科技外经处相关负责人说,最近几年来,由于酷渔滥捕等原因,渔获物规格越来越小,幼鱼比例逐年抬高,四五公分长的鲳鱼、筷子般细的带鱼,数不清的鱼苗被做成鱼粉和饲料,经济效益低,直接造成重要鱼类产卵亲体数量和幼鱼产量下降,近海渔类资源几近枯竭。“‘渔业捕捞标准’遏制了鱼苗抓捕控制‘源头’,短期内可能会使渔民的作业更加困难,但三五年后鱼类资源种群结构就会大为改善,并最终实现‘大鱼满舱’。”
笔者还了解到,相关执法部门已经加强了以“三无”渔船、外省船以及渔运船为重点对象的海陆空巡查力度,将对违规捕捞行为进行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