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安吉县政府为第一起草单位的《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国家标准于5月27日在北京发布,并将于6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这标志着中国美丽乡村由此走上了标准化建设道路。
建设美丽中国,要靠美丽乡村打基础,而美丽乡村该如何建设?是否有一种建设规律适合全国各地千差万别的乡村建设?
此次发布的《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国家标准突出普适性、指导性、引领性、实用性、兼容性,由12个章节组成,分为总则、村庄规划、村庄建设、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公共服务、乡风文明、基层组织、长效管理等9个部分。技术内容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汇集了财政、环保、住建、农业等部委的相关工作要求,明确了美丽乡村建设在总体方向和基本要求上的“最大公约数”,在村庄建设、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公共服务等领域规定了21项量化指标。
此外,该标准还对乡风文明和基层组织建设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公众参与和监督两个长效管理机制,鼓励开展第三方村民满意度调查,确保在高标准建设美丽乡村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机制,保障村民合法权益。但同时,标准对乡村个性化发展预留了自由发挥空间,不搞“一刀切”,也不要求“齐步走”,鼓励各地根据乡村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创新发展。
2008年春,安吉就提出把一个县域当作一个大景区来规划,把一个个村当作一个个景点来建设,把一户户农家当作一处处小品来改造。计划把安吉187个村打造成“村村优美、家家创业、处处和谐、人人幸福”的“中国美丽乡村”,围绕这一目标,安吉相继制订了《美丽乡村标准体系》、《美丽乡村考核指标与验收规则》等涵盖美丽乡村建设全过程、全方位的20个地方标准,形成了拥有45项建设指标和36项量化指标、涉及280多项法律法规的标准体系。
按照标准体系,如今安吉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覆盖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为92.3%,90%行政村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村务财务公开达100%,村民满意率达98%以上,现已建成美丽乡村精品村164个,12个乡镇实现全覆盖,总覆盖率达到95.7%,呈现出一村一品、一村一韵、一村一景的大格局。
2014年4月,由安吉主导制订的《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规范》发布;2014年11月,以安吉为第一起草单位的《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国家标准通过国家标准委员会立项,并于日前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农业部、财政部和浙江省联合发布。安吉主导的美丽乡村标准由此实现了县级标准上升为省级标准、最终成为国家标准的跨越。
农业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国家标准实施后,中国美丽乡村建设建有方向、评有标准、管有办法,由此写下了新的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