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质检总局发布新青瓷系列国家标准,具体修订完善了《日用青瓷器》《陈设艺术青瓷器》《纹片釉青瓷器》《食用青瓷包装容器》四部分系列标准。新标准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江苏宜兴检验检疫局调研员陈坤怀介绍,现行青瓷系列国家标准于1985年开始调研准备,1989年发布。随着青瓷生产企业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技术,以及市场对产品质量要求的提高,原青瓷系列国家标准已不能完全适应我国青瓷生产行业技术发展的需要。2013年3月,国家标准委启动青瓷器系列国家标准修订工作,2016年4月8日,国家标准委员会专家、宜兴局专家,以及相关青瓷生产企业负责人参与的青瓷系列国家标准实施推进会最终敲定新青瓷国家系列标准。
此次修订的新标准进一步明确了青瓷器的产品质量等级:分为优等品、合格品两种。检验规则上,将产品检验分为交收检验和型式检验,采用每百单位不合格品数(记件法)检验。《日用青瓷器》部分修改了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规定,增加了微波炉适用性、冰箱到微波炉适用性、冰箱到烤箱适应性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陈设艺术青瓷器》部分增加了吸水率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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