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行政许可办理程序 让群众办事心明眼亮 从12日召开的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编制工作动员部署会上获悉,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天津市制定公布了《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总则》(以下简称《操作规程》)地方标准,并于6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以规范行政许可办理程序为核心,细化量化了行政审批各个环节的内容和标准,最大限度减少了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形成了全事项、全过程、全环节的标准化审批。
《操作规程》的制定填补了全国行政服务领域行政许可操作规程地方标准的空白,为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操作规程》内容丰富,涵盖了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操作的术语和定义、行政审批主体、业务主管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审批类别、依据、审批程序、时限、收费和效能投诉等11个方面,并附有《行政许可材料接受凭证》《委托书》等10个行政许可文书的统一模板,对天津市市级、自贸试验区、各区(县)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操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重点是对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和审查标准等内容进行了统一规范,实现申请材料表格化,审批表格数据化。凡是申请人自行提供的材料,行政审批部门统一提供材料模板和说明,最大限度地减少环节,简化手续,方便群众办理。
《操作规程》是市行政审批标准化体系建设的开端。下一步,天津市将围绕“一事项一标准”继续制定单一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系列标准,围绕减少审批、规范审批、弱化审批,最大限度整合申请材料,全面推行网上审批,探索“一张申请表、一份承诺书”改革。目前,天津市已开始着手部署单一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制定工作,进一步细化每一个材料的审查标准,达到让申请人对自己递交的申请能否办成做到心中有数的目标,让行政机关能按此标准进行审批,让社会对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进行更好地监督。
经过多年改革,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总量由8325件减少到3945件,做到凡没有法定依据的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一律取消,能合并的一律合并,能表格化的一律表格化,最大限度地简化申请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