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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标准《微型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实施,低速电动车乱象有望获整顿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电车汇    点击数:499    更新时间:2016/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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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速电动车一直以来以“非法”身份存在于日常生活中,其在使用、销售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乱象受到越来越多的社会关注。业内认为,虽然低速电动汽车的身份一直得不到国家层面的认可,但该行业不仅没有偃旗息鼓,反而“越挫越勇”,再加上部分地方政府垂涎巨大市场需求从而有意无意地保护,导致低速电动车市场“野蛮”生长、乱象丛生。而要解决这些问题,顶层设计非常必要,但期待毕其功于一役也并不那么简单。

    7月底,由中国微型电动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起草的《微型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已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虽说该文件属于团体标准(TB),不属于国家标准(GB)不具备强制执行的效力,但电车汇认为,这样的一个由行业内部起草实施的团体标准,能够得到国家某些部门的支持,或能成为国家标准,让全国的电动四轮车主有一个户口,整顿低速电动车行业的乱象。

    《微型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规定了微型低速电动车的术语和定义、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交付、随车文件、运输和储存等相关标准。规定微型低速电动车为纯电驱动的四轮车辆(包括客、货、专用车),整车整备质量小于1500kg、设计最高车速小于70km/h,驱动电能来源车车载蓄能装置充电。

文章录入:hguang8379    责任编辑:hguang8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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