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支付标准化之路
目前的二维码支付市场,也存在相对混乱的情形,行业长期没有统一标准,安全风险及监管问题频出,亟待改善
二维码支付正在迎来标准化。
2016年底,中国银联率先发布“银联二维码支付标准”,这一企业标准包括两部分内容:《中国银联二维码支付安全规范》和《中国银联二维码支付应用规范》。
最新的报道显示,支付清算协会在出台扫码支付相关征求意见稿之后,一直在研究相关行业标准,最快将于近期出台。与此同时,相关的监管机构也在进行观察,如果有必要不排除将出台一套监管标准。
在此之前,经过两年高速发展的二维码支付曾被叫停,如今又开始探索标准化,发展之路可谓坎坷。
《法人》记者在随机对北京联合大学学生的采访中发现,现在大部分学生外出已经没有带现金的习惯,他们认为带上手机、有微信和支付宝足以应付一切的支出。
的确,现在连马路边的水果摊都贴上了微信、支付宝的二维码,移动支付可以说已经掌控了新时代支付方式的脉搏。但在给公众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二维码支付也潜在被植入病毒、信息泄露、资金被盗等风险。二维码支付如何保证现金的安全性也是行业的重点思考,而在行业标准化之后能否解决,尚待观察。
市场前景明朗
“近年来,二维码支付在餐饮、超市、便利店等支付场景的受欢迎程度有增无减,支付宝和微信支付两家机构在二维码支付领域占据着绝大部分市场。” 中研普华研究员叶奋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就相关的市场份额来看,蚂蚁金服旗下的支付宝和腾讯旗下的财付通平台(包括受欢迎的微信支付)合计控制着移动支付市场89%的份额。目前,微信的月活跃用户已超8亿,月活跃微信支付账户估计已超5亿。支付宝注册用户数量则超过6亿,月活跃用户数量2.95亿。而在刚刚过去的2016年,我国二维码支付市场消费额已超过12万亿元。
就现下二维码支付存在的种种问题,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阿致刚律师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二维码支付确实十分便捷,市场发展迅速,交易基数和市场规模庞大而且仍在高速增长。但与此同时,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行业技术标准明显滞后,而相关监管也并未到位。
他进一步解释说,从法律角度来看,二维码支付存在着各种问题。
第一是存在法律合规性风险。因为二维码是近几年随着新技术发展而产生的创新型支付方式,法律法规本来就存在滞后性,加上技术标准没有统一的标准,因此法律监管未到位。
第二是二维码支付存在安全性风险。二维码技术门槛较低,编译发布相对简单,容易植入钓鱼网站或木马病毒等,此前被篡改支付的案例已发生过多起。
第三是存在信用卡套现、洗钱风险。二维码支付目前缺乏原始监管,加之交易真实性审核缺失,因此容易伪造交易进行信用卡套现和洗钱。
第四是电子支付安全风险。二维码支付的环境远比银行现场、网上银行或者刷卡交易操作时的环境复杂,电子支付密码容易泄露,安全性较低。
第五是资金沉淀风险。目前二维码交易中已经突出表现出大量的资金沉淀,而二维码交易的账户管理人往往是企业,并不是金融机构,一旦发生风险,如企业经营出现问题等,可能存在二维码账户中的资金提不出来的风险。
虽然问题颇多,但是二维码支付市场仍在不断扩大。就银联推出的二维码标准,叶奋对《法人》记者说:“银联二维码支付将遵循现有银行卡支付的四方模式,与实体银行卡支付的差异在于支付信息交互方式的变化,其后台账户仍基于实体银行卡账户。短期来看,二维码支付市场仍然是微信及支付宝的天下,至于未来二维码支付市场的变动,大量中小支付企业如何选择站队将起重要的作用,预计未来银行系二维码支付的市场份额会有所扩大。”
知识产权困境
“现下二维码支付市场也存在相对混乱的情形,二维码市场的混乱跟国内二维码行业长期没有统一标准以及核心专利缺失有关。”叶奋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
他进一步解释道,早期我国二维码企业与国际先进公司相比,存在巨大的差距。因此早期的二维码市场,基本是国外自动识别制造商的天下,我国企业只能从事代理组装系统集成等低端工作。
“目前国内二维码的技术能力已经好了很多。根据支付清算协会向支付机构下发的《条码支付业务规范》意见稿中亦指出了支付机构开展条码业务应遵循的安全标准。这是央行在2014年叫停二维码支付以后,首次官方承认二维码支付的合法地位。”叶奋表示。
阿致刚亦同时对《法人》记者解释道,我国二维码开发和市场应用比较晚,目前普遍使用源于国外的码制,也有一些企业和科研机构在国外码制基础上研究和衍生出自己的产品,但由于底层核心技术缺失,存在较大的知识产权风险和信息安全隐患。不过,部分国内企业也在艰苦探索,有的已获得重大进展。
在2016年12月14日召开的“二维码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暨二维码专利池建设发展研讨会”上,中国电子商会常务副会长王宁表示,二维码产业公共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已取得一定进展,但是二维码行业知识产权侵权问题突出,二维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亟须加强,应该建立一种机制、打造一个平台、构建一种模式,加速产业更好地发展。
由此可见,二维码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应用已经得到了重视,知识产权领域的保护和创新奖会逐步得到加强。
监管仍须完善
针对二维码支付现在的法律规制,阿致刚对《法人》记者说:“我认为,二维码支付现在的法律规制不健全,行业标准目前也还不完善。”
阿致刚首先认为,从法律规定方面来看,目前二维码主要的法律规制是200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但都不足以应对目前的二维码支付的复杂现状。
2014年3月13日,央行下发紧急文件叫停二维码支付等面对面支付服务,理由是线下二维码支付存在一定的支付风险隐患,引发业内担忧。
在行业技术标准方面,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专门发布了《条码支付技术安全指引》和《条码支付受理终端技术指引》等规范。2016年8月,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又发布了《条码支付业务规范》(征求意见稿),但目前还没有正式颁布实施。
“据称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还将对各家支付公司的条码支付业务系统、扫码受理的设备、客户端软件等建立检测认证体系。也就是说,今后这些设备、系统等都要经过检测认证是安全的,才能投入市场使用。”阿致刚告诉《法人》记者,应该加快制定并细化二维码支付有关的法律规定,制定统一的二维码支付技术标准。
“此外,还应着重加强二维码支付经营主体的管理,并对商户准入加强资格审核。还要着重保护用户的资金安全,明确沉淀资金的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监管主体,加强支付交易的背景监管责任。细化支付中的安全保障责任,最后是加强信用管理。”阿致刚最后对《法人》记者建议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