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反贿赂管理体系》面向社会征集意见
深圳晚报讯: 同一人不能同时拥有提出和批准付款权,付款审批要求至少两个签名,企业反贿赂管理将有“深圳标准”。15日,记者从深圳市纪委官方网站获悉,深圳《反贿赂管理体系》(征求意见稿)截至2月25日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意见。
将填补预防贿赂方面空白
目前,深圳《反贿赂管理体系》(征求意见稿)在深圳市纪委官方网站上发布并征集意见。据了解,这个反贿赂管理体系“深圳标准”适用于所有领域的小型、中型和大型商业组织,其他类型的组织如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可参照使用。
《反贿赂管理体系》深圳标准的发布,为企业、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等各类型组织(以下简称组织)在管理中引入标准技术手段防控贿赂风险,今后企业按图索骥,就能通过机制化的方式减少内部腐败。
据深圳《反贿赂管理体系》编制说明介绍,反贿赂管理体系的制定和实施,将填补预防贿赂方面的空白。反贿赂管理体系目前有国际标准,而深圳是国内首个结合国际标准出台本地管理体系的城市。
被雇佣者须遵守反贿赂政策 在反腐的人员构成上,深圳《反贿赂管理体系》提出,对所有的员工,组织应当在雇用条件中要求被雇用人员必须遵守组织的反贿赂政策,同时保留对任何违反反贿赂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置的权利;员工入职后一段合理时间内提供反贿赂政策或获取渠道,以及与此相关的培训机会;组织拥有这样的程序,以对违反反贿赂政策或反贿赂管理体系的人员采取适当的纪律处分。
组织应实施财务控制措施
在财务控制方面,组织应实施财务控制措施,以及时、准确、充分和定期记录组织的财务交易,实行合理的财务管理。根据组织规模和交易的频繁程度,组织可实施的不同的财务措施。比如,履行单一职责,同一人不能同时拥有提出和批准付款的权利;付款审批实行适当的梯度授权制度(大型交易需要更高管理层批准);付款审批要求至少两个签名;付款同意书需要附带合适的支持文件;限制现金的使用并采取有效的现金控制方法;实施定期和独立的财务审核并定期变更实施审核的人员或组织。
此外,组织还应确定和实施礼物、招待、赞助费、捐赠和类似好处的标准和规定,以预防和处理以贿赂为目的或有理由被视为以贿赂为目的而提供或接受的礼物、招待、赞助费、捐款和类似好处。 |